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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02 16:1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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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由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制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服务开展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统计表。绍兴市党政信息公开网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的,请联系,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电话:85156751。

一、概述

2018年,我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努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实现行政工作的公开、透明,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知情权,采取有效措施,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要工作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以“绍兴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我办官方门户网站“绍兴人防网”为主要平台。绍兴人防网设“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综合信息”、“机关建设”、“学习园地”、等栏目,并合理设置了子栏目。我办及时、主动地在这些栏目上公开我办政府信息,努力做到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由分管领导亲自审批签字同意,未经分管领导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公开发布。

多举措推进“绍兴人防”微信公众号运营工作,公众号2018年共推送各类民防知识信息和文章152篇,总阅读量3万余人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有关要求,我办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平台,实施发布行政审批信息。及时发布了最新调整的人防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便于企业和群众有效了解相关信息。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建立健全了政务舆情回应处置制度,有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工作,并能及时参与全市网络舆情有关工作。2018年共收到12345及信访件共37条,每一件都做到电话回复,满意率达100%

五、政务服务开展情况

1、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22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绍兴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22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布市本级“八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简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按要求全部事项在市统一行政权力运行平台上运行,使人防系统审批业务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数据贯通,达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回传”三个百分之百,基本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和群众到政府办事“零上门”。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

2、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按要求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自查,部门通过围绕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公开人防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审批时限和相关政策举措等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部门“八统一”的13个主项21个子项的办事指南,并按要求在原有的基础上尽量精简所需要的材料,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重、头绪多,我办虽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今后我办将认真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进一步梳理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更大程度做到公开、透明。

特此报告。

 

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绍兴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工作统计表.xls

分管负责人:王玉标     联系电话:85332699

分管处室:综合处

分管责任人:董建岚     联系电话:85156751  13567214182

 

 

 


信息来源:市人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