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绍兴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批示精神和全省助推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推进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绍兴市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提出的“等外公路提升率100%、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比例100%、农村公路‘路长制’覆盖率100%”等“十个100%”具体目标,抓紧抓实开展路网改造攻坚行动、等外公路提升行动、安全隐患治理行动、路况质量提升行动及联合护路执法行动等八大行动。柯桥区、上虞区分别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和省级示范县,柯桥区、诸暨市分别成功创建全省美丽经济交通走廊示范县、达标县。
2018年,党委政府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各地积极推动“四好农村路”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创新,有效提升了农村公路管理能力。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均召开了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推进会,出台了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完成了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同步落实专项奖补资金(其中市级财政安排“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项资金 1 亿元)。同时,6个区、县(市)政府均出台了三级路长制管理办法,全面推行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
2018年,全市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总投资达27.5亿元,同比增长62%。完成等外路提升改造182公里,低等级公路提升改造232.3公里,通乡镇、景区等公路改扩建46.6公里,通自然村、断头路建设22公里,路面维修432公里,安防工程253公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985公里。超额完成了三年行动计划的首年重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