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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绍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9-01-07 09:1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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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绍兴市民政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政府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绍兴市民政局(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联系电话:88003028)。

一、工作概述

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2018年绍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定,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实专人开展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各处室和单位负责本处室、单位的信息采集、报送和更新工作。局办公室配备3名工作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接收和采集,专人负责信息的录入和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专人负责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基政、村居、婚姻、殡葬、社会救助、优抚、社会组织、困境儿童等相关业务数据的共享交换。

(二)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在以往基础上,不断完善民政信息门户网站上网发布登记审批制度、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维护和信息更新机制、绍兴市民政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绍兴市民政局协同办公管理制度、绍兴市民政局网上公文和信息收发管理规定、政务网发布登记审批制度、政务网管理维护和信息更新机制等多项内部规章,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操作流程。特别是“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前后,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减少因信息不透明、不公开而带来的不稳定因素。

(三)不断提高公开质量。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等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公开的内容要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要公开的内容,准确无误,紧抓时间进行信息上报;公开的重要要素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低保、医疗救助、医养结合、退役士兵优抚等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的三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1条,其中,省级以上主流媒体上主动公开绍兴民政相关信息1281条,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务动态类信息(含市局动态、县市动态、上级动态、媒体关注)1592条,发布政策文件信息(含政策法规、最新文件)16条,发布有效通知公告135条,发布人事信息1条,公开行政执法0件,发布机构所有下属单位应该公开的信息176条,对包括领导成员、机构职能、下属机构等栏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更新。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6条,“绍兴民政”、“绍兴福彩”、“绍兴市社会福利中心”、“绍兴市社会福利院”、“绍兴市儿童福利院”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378条。此外,我局还在《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等市内主流媒体上刊登12个专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程序、处理时限等内容,本年度共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1件,全部按照要求公开。

四、咨询处理情况

共接收处理咨询事项142条,主要涉及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养老服务、儿童保障等群众关切的几个方面。其中,接受网上咨询(包括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本部门网站)共44条,接受当面咨询共3条,接受电话咨询共90条,接收来信咨询5条,均按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了回复,对于部分不宜用文字回答的问题,提供了相关处室的咨询电话,确保群众咨询渠道畅通。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中政府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诉;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政府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目前,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上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不同种类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平衡,动态信息公开多,政策文件次之,人事、法规等信息公开较少。二是信息公开还不到位,存在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情况。 由于对信息是否涉及保密把握不清,对应公开的信息没有做到及时主动公开,存在信息公开滞后的情况。三是网上政务办事大厅的使用率有待提高,网上网下结合度需要进一步提升。

2019年,我局着重抓好“三个重点”: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的信息,要根据《条例》内容和保密审查制度,把应公开、能公开、可公开的信息全部主动公开。  

二是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业务作为公开的重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的向群众公开他们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相关业务。

三是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的使用实效,将可以上网的各类办事项目再次进行系统梳理,切实提高网上办理的项目和效率。



绍兴市民政局

2019年1月7日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