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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发资助宣传单和资助申请表。
学期初或者前一学期期末,各校将资助信息告知学生或家长。
二、学生填写资助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相关资料交由班主任或学校资助老师。
三、学校成立资助认定小组或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后,将相关资料、名单上报区、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汇总、核准,向当地财政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拨付给相关学校。
五、学校把资助资金发到学生资助卡或者本人银行卡里。
六、学校对相关资料进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