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起禁止无牌无证电动车上路

发布日期:2019-02-2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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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您在截止日期前到指定地点进行备案登记……”昨天上午,柯桥交警柯南中队的交警们来到柯南旺角综合市场及周边道路十字路口,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及当面讲解指导等形式,就电动自行车集中备案注册工作进行宣传。记者了解到,自今年4月15日起,我区将禁止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据悉,《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2月20日-4月14日期间,我区范围内将开展二轮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前集中备案登记工作。对已购买二轮电动自行车的车辆所有人,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及车辆合格证,到备案登记点申请备案登记;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源凭证或车辆合格证的,需填写《电动自行车合法来历承诺书》后方能申请备案登记。其中,之前已防盗备案登记的车辆(悬挂绿色号牌)无须再备案登记,办理备案登记和注册登记不收取费用,所有备案登记车辆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

  “4月14日前,我们将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宣传,让辖区内的市民了解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工作。”柯桥交警柯南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今年4月15日起,一经发现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将依法扣留车辆。同时,考虑到各登记点办理数量的差异性,建议广大市民合理规划,从就近办理、节约时间等因素考虑,合理选择,避免办理时出现扎堆现象。

  对于需要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目前柯桥区共有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9个,分别为柯桥区交警大队车管所、柯桥区柯桥中队、柯桥区柯北中队、柯桥区柯南中队、柯桥区轻纺城中队、柯桥区钱清中队、柯桥区滨海中队、柯桥区福全中队及柯桥区平水中队。

 

 

信息来源:柯桥区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