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17X4/2019-651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9-02-2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字号: |
2017年,绍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统计局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统计方法制度,加强统计监测、统计分析和统计调查,着力提高统计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良好统计服务。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切实履行统计监测职能,提高预测预警水平
1、密切跟踪,做好全市主要经济指标监测。及时做好月度、季度GDP核算基础指标数据的监测,密切跟踪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的发展动态,动态监测对比各项指标目标完成情况,做好预警工作。据最新统计,1-9月,全市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7.54亿元,增长13.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352.48亿元,增长7.6%;固定资产投资2475.94亿元,增长11.6%;工业投资1052.7亿元,增长5.7%;房地产开发投资529.07亿元,增长11.9%;服务业投资1399.35亿元,增长16.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99.61亿元,增长10.4%;外贸进出口总额1472.65亿元,增长10.5%,其中,外贸出口总额1369.19亿元,增长11.0%;实际利用外资11.78亿元,增长117.6%。
2、实事求是,做好专业定、季、年报工作。切实把定、季、年报工作当成统计系统工作的核心业务来抓,按照国家、省统计部门的部署,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召开培训会,组织精干力量克服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的困难,开展好综合核算、工业、商贸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重点服务业、农村、能源、基本单位、交通、劳动工资、人口、科技等专业的定、季、年报工作,切实做到数出有据,应统尽统,如实反映各专业经济发展情况。通过监测数据,更加科学的研判、评估、分析专业经济发展趋势,分析评估统计报表数据的合理性及其变化幅度,使得监测数据与报表数据互为重要的支撑和补充,为各级领导分析形势、制定政策提供准确依据。
3、加强重点行业的数据监测。一是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等数据监测。与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密切沟通,做好对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资数据的监测。二是加强对工业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对主要指标变动较大的企业重点核实,从产能利用、订单、产量及其单价、库存等情况变化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制度要求做好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工作。三是做好节能降耗监测。切实履行节能降耗统计监测职能,抓好重点耗能企业数据审核,加大报表查询审核力度。加强区、县(市)能耗与GDP、工业增加值、用电量、主要耗能产品产量等指标联合审核,加大全市和区、县(市)季度测算表数据质量的监控力度,确保GDP能耗数据与各相关经济指标匹配。
4、积极推进大数据分析应用。一是加强大数据开发利用。及时收集整理电力、财政、金融、海关、商务等部门主要指标数据,编印月度等统计资料、年度《绍兴统计年鉴》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提要》,整理上报转型升级月报;通过召开年度和季度统计新闻发布会,通报绍兴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及时编写综合快讯,通过短信平台发送给市四套班子领导,市委办、市府办相关处室人员。二是加强大数据综合分析。充分利用财政、金融、就业、环保等部门大数据,撰写全市综合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通报,形成综合性报告;利用网上大数据,加强横同类城市之间的比较分析。三是加强大数据监测评价。充分利用部门大数据开展各类评价指标的数据整理,如浙江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评价,省党政评价、浙江省绿色发展评价、妇女儿童监测评价等;建立各专业统计数据评估办法,加强统计数据与部门数据间的综合评估;四是加强大数据质量评估。组织各部门加强GDP核算基础指标分析,对全市经济运行总体情况和各领域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加强统计数据与电力、税收、交通等相关指标的数据匹配性评估,即运用部门大数据进行数据审核,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五是加强数据库平台建设。利用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行政记录更新维护统计名录库。
5、积极做好各项监测统计。继续做好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统计监测工作,开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专题调研,完善“三新”经济的统计框架;完成2016年绍兴市文化发展指数(CDI)、绍兴市妇女发展指数(WDI)和绍兴市儿童发展指数(KDI)的数据分析和社会发布工作;积极开展绿色发展评价试点工作;完成2016年环境统计及2010-2016年绿色发展评价指标数据收集、分析和提供工作。
6、扎实开展统计普查调查,如实反映市情市力。一是开展了第三次农业普查。今年,我局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统计组织实施”的原则,扎实开展绍兴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调查了113个乡镇(街道),2263个村级单位,共调查农户924050户,其中,规模户5846户,农业经营单位8055家。二是进行人口抽样调查。根据上级部署,我局在全市开展了5‰人口抽样调查,并做好主要数据的评估和发布工作。三是做好平安浙江调查。做到强化培训、加强指导、抓好督查。做好群众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参与率,确保平安“三率”有新提升。另外还完成企业发展环境专项调查等。
(二)加强统计分析,提高服务水平
1、加强统计专题研究,提高统计服务“底气”。围绕政府、领导、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下大力气搞好专题研究,练好统计分析内功。全局各专业每季度开展经济形势调研,由局领导带队,赴各区、县(市)、开发区,乡镇(街道)和企业进行调研,以全面反映全市经济总体形势和各大领域发展状况,准确预测发展趋势。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制定全年重点调研课题计划,今年共撰写包括《佛、莞、通、徐、常、绍六市发展比较分析》、《对绍兴市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思考》等方面6个重点调查课题。政务信息也成绩显著,我局撰写的信息被国家局录用1篇,省局录用59篇。
2、提供精准统计服务,发挥决策参考作用。坚持以统计用户的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统计数据服务的时效性,努力为党政部门和社会公众等各种用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精准、便捷的统计数据服务。
一是积极为市领导提供统计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宏观政策变化,找准经济发展的脉搏,加强月度、季度、年度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准确研判整体经济走势,每月编印《每月主要经济指标快报》、《绍兴统计月报》提供月度主要经济指标预测数据供市领导参阅。每月撰写主要行业情况分析、信息供有关领导参阅。
二是为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统计服务。全年为市委办、市府办、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局、市经信局等单位提供全方位的统计数据服务,定期提供各类统计数据资料。积极配合文明城市复评、中央环保督察、节水型城市创建、社会救助、服务业发展、旅游产业、健康产业、嵊新协同发展等各项政府重点工作。
三是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和资料。不断丰富统计资料,提高统计刊物质量,获得各方好评。重点办好“两网三刊三册六卡”,即绍兴市统计信息外网和内网,《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统计专报》,《绍兴统计月报》上、下册、《统计提要》、《绍兴统计年鉴》。不断完善“绍兴统计手机报”、“数据绍兴”网站和APP、“绍兴统计”微博和微信、“民情在线”等四个数据发布渠道,提高公众获取统计资料的便利性,增强资料提供的时效性。成功策划召开多次季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新闻发布活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绍兴政府门户网、绍兴统计信息网等网络问政平台上积极回应公众的统计咨询,增加与公众的互动,解答公众关心的统计信息和问题。
(三)加强问题导向,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1、大走访大服务提升基层数据质量。全局各专业统一开展统计“大走访大服务”活动,目前已完成18个乡镇(街道)及92家企业的走访服务,通过实地指导乡镇统计工作和企业统计工作,有效提升了基层业务人员统计业务水平,切实提高了源头报表数据质量,广泛收集基层统计意见并及时加以改进。
2、推进“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一是集中精力做好月度、季度、年度企业直报采集进度监管及催报,确保企业如期报送,报送率达到100%。强化“开网即查、随报随审、抓大控小、关口前移”的数据审核模式,提高网报源头数据质量。二是继续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根据统计规范化建设要求,在规模以上企业中的大中型企业继续推进台帐工作。在全市统计执法检查期间,重点对企业台账规范化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三是继续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完成每月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任务。将计划投资5000万元以下在建项目纳入联网直报,扩大联网直报面。制定了《绍兴市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绍兴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入库实施办法》,严格把控投资项目统计入库管理,全面推行“一项目一档案”制度。
3、加大数据质量监控评估。通过强化监测手段、增强查询力度、改进沟通方法等,及时调查分析,严把数据质量关。加强市局、县局、乡镇、企业四级沟通联系,进一步强化月度异常波动查询力度,及时排查异常因素。继续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找出存在问题,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数据不真实和违反统计法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提高依法治统水平
1、加强统计规章制度建设。一是制定《2018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对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和加强统计能力建设等五方面作出重点部署。二是制定《绍兴市基层统计站(办)工作规范》,印发给各区、县(市)统计局及乡镇统计工作人员供其参照执行,提高全市各乡镇(街道)统计站的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
2、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一是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14人取得首批国家统计执法证,有效保障了全市统计执法力量。二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结合新常态新形势,以统计对象瞒报、漏报、拒报数据和统计基础台账为重点,对工业、投资、商业、房地产、服务业等专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今年1-9月全市统计稽查241家,其中立案20家,本级已对袍江、滨海、嵊州16个单位统计稽查和嵊州市政府及2个乡镇进行统计巡查。同时对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规范、统计管理、基础建设开展巡查。
3、定向抓好统计普法。把《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深入贯彻落实到各县(市、区)的领导、各级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责任人,切实提高领导、统计机构、有关部门责任人的统计法治意识和反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自觉性。联合市委宣传部下发《关于做好绍兴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制定详细的宣传工作计划,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结合调查点实地宣传和新媒体平台专题宣传,重点做好普查登记前期的“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
4、继续推进诚信统计建设。根据新时期统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将统计诚信工作纳入到信用绍兴建设中去,制定《绍兴市统计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适时在信用绍兴网站上公布统计诚信企业;进一步深化统计诚信企业评比工作,做好2017年诚信企业评比工作等,按照“符合一个、审核一个、公布一批”要求,努力营造诚信真实的统计工作氛围。同时加快建立实施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对存在严重统计失信行为的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惩戒,积极营造诚信真实的统计工作氛围。
(五)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升统计文化建设水平
1、加强统计培训。我局不定期的举办工业、能源、房地产,贸易、基本单位名录等专业培训班,加强对区、县(市)统计人员、乡、镇(街道)统计骨干的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统计岗位技能和业务水平。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国家、省统计局组织的统计业务培训班,着力培养统计人才。成功举办2017年绍兴市乡镇统计人员培训班,培训全市乡镇统计专业骨干130多人。学习交流常态化,组织骨干力量到杭州、宁波等兄弟市考察,学习先进统计工作经验。统计队伍整体业务水平有较大提高。
2、加强统计教育。积极动员全市统计从业人员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市报考人数达中级为147人,初级为115人,再创新高。鼓励统计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今年来提拔任用年轻干部4名,通过全市中层干部交流,调出中层干部1名,调入中层干部2名,单位内部中层干部轮岗2名。积极组织局公务员参加2017年市级单位公务员知识更新和学法用法培训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各种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使干部职工身心保持健康;关心职工生活,组织干部职工体检;开展道德讲堂、读书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素养;组织三八户外活动、登山活动,增强干部职工体魄。
(六)狠抓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建水平
1、深化统计队伍思想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争创“先锋工程”、“党建服务品牌”和“三个最佳”等为载体,认真开展《意见》专题学习研讨,推动学习教育与打好打赢“八大战役”,补齐补强“八块短板”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在局内营造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增强统计执行力。
2、深入开展专题教育学习活动。按照市委部署,局党组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2017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作出详细部署,做到活动有计划、任务有要求、教育有实效。局班子成员带头示范,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规章制度,提高党员思想认识;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参加知识测试、观看电教片等,有效开展好各项学习教育任务,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边学边改,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纪律方面的问题,达到强党性讲规矩守纪律的教育目的
3、协作推进剿灭劣Ⅴ类水。我局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建立处室“联河联村”制度,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员,建立工作台账,严格按照作战计划协调推进,群策群力指导督促府山街道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截至10月底,全局干部累计巡查河道637人次。积极做好梅山江-外官塘片区“市级河长”和新昌县巧英水库“市级湖长”制联系工作,定期对梅山江-外官塘片区和巧英水库进行巡视督查。
二、存在问题
1、统计监测分析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一是对新常态经济形势的调研力度不足,难以全面掌握发展变化情况;二是数据质量的监控手段缺乏创新,保障数据真实准确方面压力较大;三是统计分析的广度和深度仍待提升,整体质量仍有提高空间,精品分析和专题分析相对较少。
2、统计基层基础仍待进一步夯实。一是人手紧与任务重的矛盾较为突出,各级统计力量仍欠充足,统计人员压力较大,统计队伍稳定性、积极性仍欠缺。二是统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培训方法较为单一,统计培训质量有待加强,统计人员应用现代电子设备和处理海量统计数据能力亟需提升,跟上统计改革步伐有压力。三是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水平仍待提升,统计台账建设仍需进一步推进,对基层的调研指导力度有待加强,帮助基层解决问题的能力亦有待增强。
三、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优服务,重基础,提质量,强队伍,进一步创新机制,依法统计,科学统计,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管理以及社会各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提供丰富翔实的统计信息,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作出新贡献。
(一)以围绕中心为宗旨,全面提升统计监测和服务能力
1.强化经济运行分析,及时预警。围绕绍兴经济、社会、农村等重点领域,增强经济运行分析深度,提高预判能力,及时提供预警。完善地区生产总值、节能减排等重点监测指标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监测评价体系;监测工业生产效益、投资、消费、对外贸易、财政、金融、价格等领域主要指标变化趋势;做好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日常统计监测工作;密切关注GDP及相关核算基础指标变化和三次产业结构变动情况。同时,做好与省内相关城市及长三角地区城市经济数据的比较,及时进行分析监测。
2.强化统计监测,提升服务水平。为及时反映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核心的新兴经济发展情况,依据浙江省统计局“三新”统计监测制度,结合绍兴实际修改完善调查制度,重点开展现代农业、互联网平台、电子商务、城市商业综合体、高新技术产业的统计监测,逐步充实统计内容,为市委、市政府加强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提供参考。协同“小微办”做好“小升规”转型升级企业的数据监测。加大与发改、经信、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加强节能监测预警工作,掌握影响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完成的因素,研究分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完成的路径,控制好目标任务完成的进度与节奏。
3.强化调查研究,及时提供研究产品。针对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经济社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经济运行、特色行业、生产经营、能源消费、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总部经济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通过调研获取鲜活的第一手材料,结合国民经济核算数据,深入分析研判,及时上报分析研究报告。完善周边比较分析机制,定期专题开展与相关地(市)的比较研究分析,及时为党政领导提供参考依据。充分发挥国民经济核算的预测预警作用,为宏观决策提供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分析报告。
(二)以“抓源头管进口”为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管好进口。继续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夯实一套表基础。进一步完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协作机制,定期和市场监督、税务部门取得联系,掌握新增加企业情况,加强小微企业入库工作,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的准确、全面、完整。加强投资项目监测,特别是500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的入库工作。加强对成长型企业的监测工作,切实做好“小升规”工作。
2.重抓源头。继续巩固深化部门、乡镇(街道)、企业等层面的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健全统计机构特别是乡镇一级统计机构建设,配齐配强统计力量,对规模以上企业统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省最新能源统计制度,制订完善能源统计电子台账系统,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开展重点用能企业数据核查工作,严防企业数据瞒报、错报。严格按照“开网即查、随报随审、抓大控小、关口前移”的要求,严抓数据审核,进一步提高能源统计数据的逻辑性与匹配性。继续做好“一项目一档案”工作,提高投资统计工作质量。
3.完善机制体制。继续定期对入库单位进行通报,细化季度通报制度,着重对组织机构、数据质量、完成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适时建立县级对乡镇(街道)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考核制度,并纳入对乡镇统计工作的综合考核目标内容,通过完善机制体制,进一步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以“查漏补全”为目标,积极探索有效新方法
1.探索投资统计调查新方法。为进一步提高投资统计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切实解决投资统计业务重和基层统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优势,计划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服务外包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投资统计工作流程,规范统计行为,提高数据质量,有效解决当前投资统计工作难点问题。
2.协同部门开展调查。根据浙江省旅游局、统计局的总体工作安排,在2017年全市及新昌县全域旅游统计试点的基础上,配合市旅委全面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尽早启动其余各区(县、市)全域旅游产业统计工作,做好《旅游消费结构调查》样本抽取,指导县级全域旅游产业相关指标测算,完成全市年度全域旅游产业增加值数据测算。
3.重抓单位申报。强化“四上”单位入库工作,在做好增量文章上下功夫,确保调查单位应统尽统。每月比对市场监督和税务数据,加强对接近规模标准企业的动态监测,突出重点,把真正成长性好、符合统计规范标准的企业及时纳入企业一套表调查统计。利用部门优势,摸清企业底子,做好“小升规”培育库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引导和促进规下企业上规发展。
(四)以“普查调查”相结合,全面提升统计调查能力
1.提前谋划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2018年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在总结以往普查和调查经验的基础上,开展普查专题调研,谋划经济普查具体实施方式,做好经济普查相关准备。
2.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抽样调查。认真开展“平安浙江”、5‰人口变动、劳动力、科技创新和投入产出等专项抽样调查,继续做好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积极反映民情民意,努力搭建好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新桥梁。
3.继续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的相关后续工作。包括普查数据审核、数据公报发布和数据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
(五)以“《细则》《规范》《意见》”为重点,努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1.以《统计法实施细则》为契机,强化依法行政理念。2017年8月1日,《统计法实施细则》正式实施。一方面将加大对《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按照《统计法实施细则》规定,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
2.借助“三个规范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继续借助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绍兴市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和《绍兴市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加强镇街、部门和“四上”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诚信单位建设,推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3.积极推进统计信用建设。在全市范围内有序推广企业统计数据诚信认证制和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制。建立健全失信企业档案,按照“信用绍兴”建设总体部署,建立统计领域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快公示平台建设和增进信用信息应用,对企业的统计诚信信息和统计失信信息进行公示,并争取纳入当地信用信息系统。
4.强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要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办〔2016〕76号)文件精神,在全市统计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深改组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国家统计局工作要求,增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发挥统计改革的责任主体和重要力量作用,坚持改革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立足改革大局,坚决贯彻落实《意见》各项工作任务,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水平,努力开创统计事业发展新局面。
(六)以从严治党要求抓落实,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继续常态化抓好“两学一做”,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以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心存敬畏、廉洁从政,将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内化为政治信仰的坚定、政治底线的夯实、政治免疫力的增强、政治素养的提升。
2.强化主体责任,着力培育激情担当的统计队伍。全面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容错免责机制,推动干部激情担当。围绕局中心工作,探索开展联述联评联考,加强清单管理工作,科学制定清单,认真落实清单,实时述职考核,完善评价标准,通过创评整体提升统计工作科学化水平,提振统计干部的精气神。面对统计工作日益繁重的任务,将积极吸收优秀的年轻大学生充实到统计队伍,不断优化干部资源配置,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3.筑牢基层基础,着力培育特别守纪律的统计队伍。强化党员和干部职工规矩意识,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和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入开展“一周一提醒”活动,引导全体干部自觉遵规守纪、洁身自好。实行全体干部职工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紧盯重大节日、重要环节,加强廉政提醒,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氛围。
4.加强统计文化建设。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统计核心价值观,使“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成为全体统计人员同心同德、团结奋进的坚强思想基础和巨大精神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