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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身份证” 经营更顺畅

绍兴颁发首张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发布日期:2019-03-02 11:0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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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柯桥区农业农村局向该区漓渚镇大步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证书上注明了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这是我市颁发的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标志着大步股份经济合作社有了自己的“身份证”,成为正式的市场主体,具有法人地位。

  柯桥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主体,是一类特别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有了统一的“身份证”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就可以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更好地发挥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拿到登记证,将有利于我们发展农业产业经济、开拓农旅市场,以及获得相关政策、融资等支持。”大步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张威表示,他们将以此为契机,更加规范、科学地运作股份经济合作社,壮大集体经济,给村民带去更多发展红利。

  接下来,柯桥区将逐步对全区330个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力争到今年6月份全面完成赋码登记工作。


作者:(记者 陈 松)
信息来源:绍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