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各科室:
近期,对新区8只在建工程的建筑起重机械(塔吊24台、人货梯10台)进行了检查,主要发现安全隐患如下:
1、塔吊主钢丝绳断丝严重;
2、塔吊回转台内部衬板焊缝开裂;
3、塔吊附墙抱箍连接螺栓松动,螺栓缺少;
4、塔吊回转限制器未接线;
5、塔吊制动器防护外壳未设置;
6、塔吊滑轮防跳槽装置缺失;
7、塔吊标准节螺栓私自焊接改装;
8、塔吊未设置红色障碍灯,滑轮槽磨损超标;
9、人货梯吊笼门锁钩失效;
10、人货梯天窗限位绑扎失效;
人货梯标准节连续螺栓松动。
为吸取4月25日河北衡水施工升降机折断造成11人死亡2人重伤事故教训,我站各安监员应进一步加强镜湖新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科室应立即部署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对未检测验收已在使用的一律下发停止使用通知单;
2、各工程安监员应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办理资料审核,各科室负责人加强把关;
3、各工程安监员通知建筑起重机械维保单位,对镜湖新区的建筑起重机械立即开展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隐患未排除前,应书面通知使用单位对该设备停止使用;
4、建筑起重机械维保单位检查发展的问题与整改情况应拍照制作成一一对应的PPT,于5月10日前送达给各工程安监员;
5、监理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维保单位自查行为及整改行为应旁站监督,并对其行为留好影像记录放置现场备查;
6、五月中下旬,本站将启动镜湖新区建筑起重机械整治行动。
特此通知,请认真执行。
附件:建筑起重机械检查安全隐患照片(PPT)
绍兴市镜湖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9年4月28日
绍镜质监通[2019]25号关于加强镜湖新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