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00025775248/2019-1261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成文日期: 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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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服务行业专项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19-05-17 16:3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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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法律服务行业执业秩序,有效遏制行业不正之风,教育警示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根据省厅《关于在全省法律服务行业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和省厅有关会议精神,绍兴市司法局在5月17号上午召开全市法律服务行业专项警示教育活动部署会。会议由调研员局周朔东主持,副局长陈兴强出席会议。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市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各区、县(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绍兴仲裁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周朔东调研员在会上对省厅的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并对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目前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对全市法律服务行业专项警示教育活动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迅速贯彻落实省、市法律服务行业专项警示教育活动部署会精神,要求必须传达到律师、公证、鉴定、仲裁等每一个法律服务人员。要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及专项整治行动,深刻吸取“7.30”案件的教训,认真组织本机构法律服务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对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切实实敲响警钟,查漏补缺。二是工作中要严守底线。法律服务人员一定要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在执业理念上,必须把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作为法律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和司法黄牛划清界限,自学维护好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树立好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良好的职业形象。三是监管上要敢动真格。要高度重视投诉处理工作,法律服务机构要切实强化机构对投诉处理的直接责任意识,务必做好本机构人员的内部管理,做好整风肃纪相关工作。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切实加强业务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加大对各类投诉处理工作力度,对于发现的法律服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理,决不姑息,确保绍兴市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陈兴强副局长在会上就法律服务行业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提出四点意见和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充分认识法律服务行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认真谋划、周密部署,防微杜渐、抓早抓小,确保专项警示教育五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要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有效发挥监督管理的约束力和指引力,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执业监督,全面规范执业行为,从严查处惩戒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法律服务机构、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齐抓共管、互补共治的行业监管态势,推动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常态化、长效化。三要切实提高服务能力,着力推动法律服务业的新突破和大发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要把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结合起来,树牢“执业为民”理念,深化便民利民措施,畅通为民服务渠道,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捍卫司法公正公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要切实抓好“六个一”活动,确保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专项警示教育活动主要围绕警示教育、专题讨论、自查整改、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蹲点调研等六个方面,并结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各行业的处罚典型案例展开。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查漏补缺、创新形式,在巩固教育学习月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活动成效。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