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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5-10月开展全市“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9-05-17 1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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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要求,市安委办决定从5月起至10月在全市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有效遏制亡人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养老服务机构、医院、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文物建筑(博物馆)、轻纺印染行业出租厂房和高荷载仓储等重点场所。

专项行动将重点检查九大内容: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上搭建违章建筑、堆放货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企业生产车间、仓库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轻纺印染行业出租厂房和高荷载仓储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