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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参加“两个新导则”宣贯解读视频会议

发布日期:2019-08-26 10:08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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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危化监管人员和危化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宣贯解读视频会议。

会上,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司长孙广宇从编制背景、编制思路和原则、主要内容、如何使用等方面,对两个《导则》进行了深入宣贯解读,并就《导则》实施落实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全面开展《导则》的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危化品企业熟练掌握有关要求。

二是危化品企业要主动学习、认真研究,对照《导则》要求,完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安全风险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长效机制;要以防范化解危化品重大安全风险为核心,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持续跟踪、及时收集、准确掌握、认真研究辖区内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情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短期难以整改的危化品企业,要挂牌督办并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是要以宣贯《导则》为契机,全面做好“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各项工作。

视频会后,市应急管理局立即部署落实工作,要求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危化监管人员认真学习《导则》内容,结合危化品从严监管意见,扎实开展危化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加强涉爆车间隐患整治,对标对表落实涉爆车间减人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工作主线,严守危化品安全生产防线,坚决防范发生燃爆亡人事故。各危化企业要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条对照《导则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可查可核追溯工作台账;要持续在隐患治理、安全投入、培训教育、应急管理等方面细化措施并落实到位,全面规范现场生产秩序和作业行为,防范和杜绝“三违”现象,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安全运营和发展。

随后,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参会危化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安全理论知识测试。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