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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绍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0-01-16 10:3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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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根据及时、有效、节约和易获取、易认知的原则,我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工作,优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省、市要求主动及时全面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部门门户网站、绍兴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09条,其中网站公开务信息数1776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633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需对外公示的如部门权力清单、预决算、项目公告等,我局均通过局门户网站逐一对外公示、公开,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进行宣传解读。另外,结合一些重大事件的发生或者重大政策的发布,我们还结合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公开: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相关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0

36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5

0

4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

10

1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63

82.60421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员思想意识,加强学习、管理,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