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明确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成立市医保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负责履行分管业务线的法治建设职责,各处室、医保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牵头承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普法教育、公平竞争审查等法治工作。
二是成立局案审会。成立市医保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委员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案件审理工作,负责对市级立案查处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核。局主要领导任案审委委员主任委员,其他局领导任副主任委员,各处室、医保中心负责人为委员。案审委下设办公室。
三是聘请法律顾问。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担任局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部门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
(二)建章立制,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针对我局是新组建部门的实际,坚持把建立制度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规章制度建设,制定30项内部管理制度,编印《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强化机关内部规范管理;制定20项业务经办内控制度,编印《业务经办内控制度汇编》,规范业务经办行为;梳理82项医保领域常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印《医保政策汇编》,规范日常工作行为。
二是加强政策统一。开展医疗保障政策全市统一、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工作。至2019年底,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实现了统一,建成了全市高度统一、完全覆盖、可持续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严格落实经办事项“八统一”要求。制订出台《绍兴市区医疗保障业务内容制度汇编》,进一步统一经办流程和内控各项规定。
三是加强法治审查。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重大行政合同请法律顾问审查把关。2019年,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覆盖率100%。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关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牵头处室和联络员,出台《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绍市医保〔2019〕38号)文件,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等情况。比如,在《绍兴市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出台前,对照国发〔2016〕34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邀请专家论证等措施,确保出台政策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四是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狠抓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出台《绍兴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医保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县域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打击医保基金欺诈骗保行为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2019年,通过平台公开各类信息400余条。
五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医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清单》,完成医保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网医保经办事项梳理,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一证办”及“一件事”等改革。目前我市医保经办33个子项49个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和跑零次实现率为100%,办事时限压缩比达80%,办事材料电子化率为100%。
六是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出台《绍兴市医保基金监管实施意见》《2019年绍兴市医保基金监管“零容忍”联合行动方案》《2019年药店专项治理方案》,开展市级药店专项治理行动。截至12月底,全市核查两险待遇享受人员18630人次,检查、稽核两定机构 9635家次,实地检查、稽核1278家次,处理321家,其中解除医保服务17家、暂停医保服务16家,处理违规金额1262.04万元。
(三)加强宣教,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组织法治培训。面对市医保局干部职工来自不同部门、业务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等情况,利用周一夜学等时间,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19年,共开办“处室长论坛”“夜学习语”23期,组织7名同志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班。
二是开展普法宣传。针对不同群体,制定不同宣传方案,进医院、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开展法规政策普及宣传咨询,提高群众对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率。4月份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共开展广场宣传6场、报纸专版6期、电台专题广播5场、电视新闻5期、公交车广告1500次,海报、折页3万张。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尽管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更高要求和更严标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一线执法监管人员严重不足。二是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基金专项检查经费保障还不够到位。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一)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水平。建立健全医保部门行政执法队伍,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医疗保障专门法律知识、最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深化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提升全市医保系统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
(二)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权力监督制约水平。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积极参与省级高质量医保体系示范区建设。纵深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医保重点领域改革。按照“最多跑一次”领跑者的标准,开展全市医保经办“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着力提升医保服务质量。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深入开展基金监管三年行动计划,筑牢医保基金防线,打造医保基金监管的绍兴模式。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深入推进国家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方式,开展智慧监管示范区建设。加大查处力度,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压力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民营医疗机构、医养综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