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下午,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等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坚,副主任赵畅、方静、程学法、徐耘、吴光裕、黄梅龙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区长章颖芳、区人民法院院长钱长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斌等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蒲伟明等应邀到会。
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补选的区一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有关区代表、市代表辞去人大代表职务情况,并作出表决,补选市人大代表;听取并审议通过关于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初审并原则通过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政府投资(国有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实施情况和2020年政府投资(国有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0年区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审议人大及“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发言意见的处理办法(试行)》;会议还对2019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陈坚指出,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会议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区委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回顾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成就,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集中民智,进一步明确2020年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陈坚强调,开好此次人代会,对于自觉统一思想到中央及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集中精力完成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任务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希望大会秘书处继续集中精力,统筹协调,高质量地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胜利、圆满召开。
关于政府投资(国有建设)项目,陈坚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形成合力,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管理,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科学统筹,增强工作主动性,落实已经建立且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项目监管、工程变更、绩效评价等制度,严把质量关,进一步提高决策和管理的透明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会议审议并通过代区长徐军提请的关于金山中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等区政府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并表决通过区人大有关人事事项。
会上,陈坚向新任命干部颁发任命书,全体新任命干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