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发办【2019】37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绍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绍政办发【2019】21号)等文件要求,努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实现行政工作的公开、透明,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知情权,采取有效措施,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2019年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以“绍兴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我办官方门户网站“绍兴人防网”为主要平台。绍兴人防网设“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综合信息”、“机关建设”、“学习园地”等栏目,并合理设置了子栏目。我办及时、主动地在这些栏目上公开我办政府信息,努力做到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由分管领导亲自审批签字同意,未经分管领导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 | 增加2 | 1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增加1 | 7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无增减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56 | 132.1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2019年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0年我办将在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规范和管理,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积极构建系统联动的政务新媒体矩阵,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并总结经验,提高认识,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使我办的政府信息更加公开、透明,更加满足于社会公从的需求,为绍兴市人防工作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