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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600004603218/2020-2315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成文日期: 2020-01-31
主题分类: 医保 发文字号:

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1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和2月份安排

发布日期:2020-01-31 10:55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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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月工作完成情况

2月工作安排

1

制定并印发2020年全市医保工作思路、重点工作清单。

制定出台行风建设实施细则,部署全市医保系统行风建设工作。

2

开展“深化‘三服务’、助推开门红”活动,共走访定点医院、定点药店14家,收集问题建议50余条,已现场解决问题15个。

研究疫情应急过程中有关医保政策处理建议。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推进全市DRGs点数法付费改革,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统一安排做好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起草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

3

完成全市大病保险服务业务合同签订、人员配备、设备保障等工作。完成全市DRGs点数法付费第三方服务采购预算项目,并网上公示。制定并下发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完成2019年度国家药品目录的贯彻执行工作。

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起草全市大病保险服务业务考核办法、业务经办统一管理方案。

4

完善了《绍兴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配套考核办法,指导县(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推进改革。开展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耗材加成取消后续工作,指导协会发布配方颗粒批发指导价,印制《绍兴市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手册》(2019年版)。

深入推进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出台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考核办法。加强医药采购监管,做好药品耗材备案采购审核工作。

5

完成《定点零售药店监控视频安装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社会监督员制度》初稿,完成基本医保基金精算服务报告,开展全市医疗机构两个100%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做好审计署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准备工作。

深入推进国家医保基金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积极做好审计署浙江省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审计组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工作。继续做好医保经办内审检查问题整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后续处理工作。

6

完成6家市级公立医院管理权限调整工作,并与6家市级医院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和医保医师服务协议。建立了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合作机制,并签署了合作协议。部署医保医师工作。

出台《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考核办法》《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文本》,督查医保医师推进情况。

7

绍兴智慧医保系统顺利切换上线。

完善智慧医保信息系统,加快推进智慧医保云药店系统的开发建设,优化医保经办流程,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