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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区内在建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

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5 09:02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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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内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在建工程实体

混凝土强度专项检查的通知》,即日起至2019年12月中旬在新区范围内开展在建工程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具体步骤和措施按市建设局通知要求执行,请各在建工程在12月10日前完成自查并将《在建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企业自查表》(见附件)经总监签字盖章后送工程质监员处,12月11日起,我中心将对在建工程实体强度进行专项检查。

希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我站将对自查上报情况和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关于开展全市在建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专项检查的通知

 

绍兴市镜湖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3日



绍镜质监通[2019]59号关于开展新区内在建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专项检查的通知.docx


信息来源:镜湖新区开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