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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0-01-08 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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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自200851日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2019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推进政务政策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招标采购办法等,进一步规范工作要求和程序;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中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执行;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切实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1

4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0

8

1152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5

304

 

  1.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2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1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1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2

0

0

2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1.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1.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加大了公开的范围,完善了公开的制度,丰富了公开的形式,进一步提高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有很大努力空间,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垂改后机制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的政务公开和我局之间的衔接性不足,部分分局公开时的程序、内容还无法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等。

下一步,我局将把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抓手,把政务公开工作和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方面,深入理顺机制,督促各分局及时完善相应工作机构;另一方面,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各种形式,不断提升功能,优化栏目板块,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1. 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