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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335/2020-2247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0-01-09
主题分类: 公路,水运,其他 发文字号:

绍兴市交通运输2019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20-01-09 10:5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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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举措

(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切实强化依法治交水平,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局领导班子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等工作汇报,制定了《2019年度绍兴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了《2019年绍兴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下发了2019年度各行业的执法效能工作清单,细化考核目标,积极落实各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增强各单位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实施“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制度。在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中增加“述法”内容,把依法行政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衡量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2019年3月向省厅与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持续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浙交〔2019〕71号),我局按照统一部署,以“三服务”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印发了《持续深化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群众和企业办事“路路通”品牌,确保改革落到实处。全年度我市共办理许可案件10084件。

1.突出化繁为简。聚焦多部门多个层级办理事项实施“联审联办”,完成交通牵头联办事项的认领和办事指南优化。推出“无证明办事”、出租车从业人员“两证合一”、船舶证书“多证联办”等举措。落实取消小型货车双证、货运站许可、船员服务簿审批和省级审批权限下放承办工作,推进“证照分离”、“同城通办”、“多证合一”等改革,推动改革向交通公共服务领域延伸。

2.聚力流程再造。一是优化办事流程。深化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共建,多个事项实现仅凭一张身份证办理。二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电子化。依托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全力推进办事事项网上办理、电子签章、证照共享、电子归档。三是创“快、简、优”工作法。建立“标准化+”服务范本,改“串联办”为“并联办”,有效地提升了办事效率。工程建设审批项目结合“三服务”,主动介入、主动服务,得到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批示肯定。

3.优化线上服务。坚持把互联网作为提升服务效能的突破口,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一站式网上运行。目前,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入库事项共378项,纳入率达100%,网上办事项实现率、掌上办事项实现率、跑零次事项实现率及材料电子化率均达到100%,即办率、承诺时限压缩比、网上受理率均大大超过省定指标,走在全市前列。

4.畅通信息渠道。坚持把信息发布作为改革落实地的“先行官”,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要求,构建全方位、系统化宣传渠道,全面公示办事信息,公共咨询电话,公布办事流程及常见问题解答,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群众知晓率,有效破解因信息掌握不全面、资料准备不齐全导致的多头跑、重复跑、盲目跑。推进信用与许可的协同联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5.聚焦作风提质。涉及现场踏勘审核事项,由踏勘人员主动上门服务,对没有达到审批标准的,允许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通过电话预约再次上门审核。在此基础上,推出休息日预约工作制、困难群众上门直通车、自助中介超市、“跟踪”帮办和服务回访等措施,延伸服务效能。

(三)深化“互联网+监管”转型。印发《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执法大亮剑”活动实施意见》,强化交通运输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探索执法类型从单一性向综合性转变、执法模式从部门单打独斗向整体联动转变、执法方式从传统现场执法向科技创新执法转变,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现“互联网+监管”应用全覆盖,全年使用“掌上执法”开展检查次数占检查总数的80%以上,在公路、运管、港航类执法中进一步加强非现场执法,提升非现场执法案件结案率,着力推进绍兴市治超非现场执法示范区建设,突出治超非现场执法规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非现场执法水平,切实提升交通运输领域执法效能。

截至12月25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今年总执法案件数为22851件;处罚金额为6526.3238万元;非现场执法案件数9174件,占总执法案件数的40%。截至12月25日,省统一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工作情况,绍兴交通双随机检查585户次,检查出问题210次,检查出问题率35.8%;掌上执法检查3024户次,检查出问题399户次,检查出问题率13%。

(四)积极推进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进我市轨道交通运输立法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我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总体布局,向市人大及市司法局申请轨道交通方面立法,并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立法论证、调研、起草草案等前期性工作,确保轨道交通运行后管理、执法有保障。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市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定期组织规范性文件评估与清理,审查规范性文件23个,废止5个。按照《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要求及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相关行动,对28个政策文件进行审查,合计上报14个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文件,经自查不涉及排除、限制公平竞争情况, 确保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三是制订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要求每年定期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重大决策、重要规划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必须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印发《绍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的通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建设,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提升我市交通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深化法制监督检查力度。今年以来,通过全市交通系统半年度执法监督检查、组织2019年度省市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开展执法大亮剑情况自查自纠活动等多项检查,全面排查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举一反三、逐一整改。二是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申报与清理。今年以来共新申领执法证116人,注销执法证件17本。三是加强法制审核人员管理,全市交通运输法制审核人员56人,加强合法性审查,积极鼓励“一案一审”。四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市局及局属各单位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多次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研究、复议案件程序内容审查,参与轨道交通立法等。五是推动建立公职律师队伍,已有在编公职律师1名,另有3名在编职工已向市司法局申请公职律师资格。六是加强重大案件备案管理,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15件,审查重大合同并向市法制办备案1件,涉及金额5000万元。七是加强行政调解、复议和应诉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机动车维修质量方面的调解案件76个,调解成功68起,8起未能协商一致,已建议双方走司法或其他途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办结1件,全年无行政应诉案件。加强对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梳理总结近年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新特点和新情况,通过以案说法授课方式要求新昌县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培训班上深刻剖析败诉原因,举一反三,汲取教训。

(六)大力推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 按照省厅印发的文件,制订了交通运输权力清单管理规定,实现权力清单动态管理,要求在法律、法规、规章新设行政权力时、在行政权力实施依据失效、废止或者更改时、在行政权力因机构、职能变动调整时,对基本目录库的相关内容及时进行调整,并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正的原则,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目前交通运输行政许可32项主项,47个子项;行政处罚568项主项,219项子项;行政强制8项;其他权力事项30项主项,42项子项,我局根据省厅要求进行动态管理。

(七)加强交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和信用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推动交通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的归集,每月定期报送信用红黑名单和奖惩案例。二是定期组织开展信用评价,按照统一的评价规则开展信用等级评定。三是强化信用结果的应用,信用好的实行行政许可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优惠措施,投标时给予适当加分,信用不好的则实施重点监管,对3次以上超限运输车辆限制上高速行驶,目前成效显著,高速公路超限率大幅下降。对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开展诚信考核比例达100%。四是部门联动,与市信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一起研讨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按照季度划分,将每季度局及下属单位的政务信息上传至局官方网站,并同步至绍兴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当中。按照群众依申请公开的申请进行办件,协调局机关各处室以及局属单位对群众依申请公开的办件进行回复,做好群众回访的满意度调查工作。每日进行政务公开信息文字校正巡检,确保局机关以及下属单位发送的政务公开信息用词准确、表达得当。

落实信访包案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信访程序,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严格实行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依托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优化群众信访途径,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信访受理,健全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建立健全信访事项及时受理、按期办理长效机制。

(九)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与普法责任制。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宪法,邀请教授专家作法治建设专题辅导报告。坚持将法治教育作为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宪法专题学习”、“党纪党规专题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学习”等,抓好公务员日常法治学习。组织完成2019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印发《绍兴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普法工作清单》,开展每月一法系列主题学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各执法部门通过培训讲座、学法考试、促学法、案例剖析、轮训知识教育等方式,加强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应用和法治意识提升。

组织举办“交通与法同行”主题宣传活动,制作《万万没想到》系列短视频、法治动漫微视频等视频短片。加强交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理论研究,积极鼓励职工参加法治论文写作,全年共9人参与法治论文写作并投稿。

二、工作亮点成效

(一)“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指标名列前茅。交通运输审批服务窗口在市政府服务办考核中,2019年度考核名列全市第一。网办率、掌办率等多个“互联网+政务服务”核心指标名列全市第一。主动服务快速路涉路许可工作得到市领导批示肯定、市级多个媒体报道肯定。

(二)非现场执法示范区全省改革试点成效明显。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我市着力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全省示范区建设,出台了《绍兴市治超非现场执法示范区建设方案(2019—2021年)》,以全面提高非现场处罚比率为宗旨,以法制化、信息化、智能化、异地化为重点,围绕组织架构、制度设计、设施建设、信息共享、队伍管理、联合惩戒等六大主要内容,分三阶段有序推进示范区建设。通过规范数据的采集、运用与管理,对启用设备在线率、本地车辆处置率、有效案件处罚率、非现场执法设备检测的平均超限率等各项指标进行明确。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落实,截至12月25日,全市公路非现场执法案件数8104件,同比增长13%,占公路行政处罚案件数的44%,非现场处罚金额3142.32万元,同比增长38%。绍兴市治超非现场执法示范区建设项目荣获法润绍兴十大普法项目之一

(三)多措并举普法宣传形式新颖。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除了组织全系统开展“宪法日”、“宪法宣传月”、“宪法宣传交通行”与“路政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外,积极开展新领域新媒体普法宣传,以春运、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为切入点,以交通运输领域系列法律法规为内容,开展生动的普法宣传,相继制作了《万万没想到之春运回家路》、《万万没想到之网约车手》等《万万没想到》系列视频和“拒绝非法营运”的法治动漫微视频,警示公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黑车。《万万没想到》微视频系列普法宣传,被交通运输部、中国交通报、省交通运输厅、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绍兴发布、视听绍兴等多家平台转载,累计阅读量达60万,达到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执法信息系统共享不足。交通运输系统与公安系统、环保系统、市场监管等不同执法主体部门之间以及省内外之间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交通系统内部执法办案系统与各相关行业管理系统整合尚在推进之中,信息孤岛现象较为严重,大量数据无法实现实时共享,造成执法精准性不足,加上交通运输执法力量与新业态的发展不相匹配,所以执法效能不高。

(二)协作机制有待健全完善。交通公路运输与公安交警治安等部门联勤联动机制、部门之间信用监管协作机制虽然已经有一定基础,但与常态化机制化仍有不少距离,有待不断完善。公路治超现场处罚职责有待进一步厘清。交通行政执处罚申请强制执行尚未有效开展,与法院移送协作机制尚需深入探索研究。

(三)执法程序不够规范。由于客观上存在执法人员少执法事项多、执法人员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等原因,加上少部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所以在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不够规范,询问笔录针对性不强、法律法规条款不熟、执法文书质量不高等情况在不同执法主体中不同程度地存在。

四、2020年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部署,积极按照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增强法治思维、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以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目标,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出发点,积极推动法治交通建设,着力推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智慧执法,不断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加强执法监督、提升队伍素质,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和法治化水平,着重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以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有效整合执法力量。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对新组建设综合执法机构要理清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部门职责边界、工作流程,整合执法资源,着力事中事后监管,下沉执法力量,配足配强执法基层一线力量,逐步打通行业壁垒,实现公路、水路执法的综合监管。

(二)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提速增效上下功夫。在已公布的事项基础上,牢牢把握“最多跑一次”核心内涵,既在事项、流程、环节上做好“减法”,更注重在速度、质量、效率上做好“加法”,以优质贴心的服务换取群众的满意度。

(三)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严格执法资格准入管理,分层分类分级实施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领导干部执法管理轮训,执法人员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应持证人员持证率达100%。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配强法制监督工作力量,定期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制度监管。

(四)全力加快科技执法保障。加强部门对接,推进科技执法,一是打破行业内信息孤岛,整合交通运输各子行业的信息系统,实现从事前行政许可、事中“双随机”监管、事后信用评价为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二是打破行业间信息孤岛,整合公路超限监管系统和道路运输综合监管系统等。三是打破部门间信息孤岛,特别是要整合公安交警车辆信息、道路卡口与抓拍系统,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环保危货生产监管系统等信息。

(五)着力推进部门执法合力。一是推动横向部门联动联勤机制化,与公安、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依规开展联动执法、各司其职;积极探索公安执法力量派驻交通运输行业的体制机制。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案件移送机制等。二是推进执法与执行合力机制,探索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合作、探索跨区域合作,全面提升行政违法案件的处置率。

(六)优化信用奖惩激励机制。加强与信用牵头部门沟通协调,推进信用监管,要将全行业信用信息加快归集;信用评价体系要进一步完善,真正使评价结果体现实际信用;信用结果应用要强化,联合惩戒突破,科学运用行政处罚结果的信用评价功能,实施信用风险分类执法检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9日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