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指导全市律师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外国和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我市办事机构。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和其他专项法律事务。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监督指导律师协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