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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发展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处、城镇发展处)

发布日期:2020-10-16 15:0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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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区域发展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处、城镇发展处)
机构职能:

组织拟订和实施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区域发展规划、政策、方案,组织开展重大试点示范,承担统筹协调重大合作专题、合作平台和项目建设。指导全市范围内省级新区和高能级战略平台、临空示范区建设。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并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机构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
联系方式: 0575-85143836
机构负责人: 陈凯翔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