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处(挂移民工作处牌子) |
机构职能: | 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地名管理及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地名方案的编制实施和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工作,组织地名文化的宣传、研究、传承工作,拟订地名保护名录,承办由市直接管理的地名命名、更名等审核工作。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工作,拟订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指导全市殡葬改革、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机构相关工作。承办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在本市的婚姻登记及丧葬有关事宜。承担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统计工作。参与审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实物调查大纲、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参与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和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和全市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实施工作。组织开展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审计。组织开展后期扶持的监测评估、绩效评价等工作。承担新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滩坑水电站移民安置后续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
机构地址: | 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绍兴市行政中心6号楼4层 |
联系方式: | 0575-88003071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其中,7月15日—9月15日下午2:0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