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慈善事业理论研究,弘扬慈善文化,承担慈善宣传,推广典型,表彰先进等相关工作。(二)承担全市慈善事业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培育和发展慈善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和捐赠的接收、扶贫济困等相关慈善工作。承担市慈善总会秘书处工作。(三)承担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的拟订,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变更捐赠财产用途和慈善信托备案,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对口支援和结对帮扶等行政辅助工作。(四)完成绍兴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