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
机构简称: |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
机构职能: |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既具有精神、心理专科优势,又具有综合医疗服务功能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省级文明单位。医院承担着绍兴市及周边地区精神心理疾病的医、教、研、防及康复、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是绍兴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技术指导中心。设有绍兴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绍兴市精神卫生研究所、绍兴市心理卫生协会、绍兴市心理康复中心、绍兴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绍兴市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学校、绍兴市心理健康体检中心、绍兴市市民心理健康促进学校、绍兴市(自愿)戒毒中心等日常机构,是浙江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定点医院,省司法厅所属的司法鉴定所。 医院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功能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布局合理。核定床位700张,开放床位855张,设有内科、外科、精神科、心身科、临床心理科、中医科、针灸推拿科、妇科、口腔科、皮肤科、耳鼻咽喉科20余个临床医技科室和16个病区。心身科、精神科为绍兴市医学重点学科,近年来获得多项市级以上科研成果。 医院坚持“为民、惠民、便民”宗旨,树立“倡导心灵关怀,创造满意服务”的服务理念,围绕“巩固专科优势,发展综合医疗”的发展定位,以打造“全市精神心理治疗与咨询中心”和“城西医疗服务中心”为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竭诚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
机构地址: | 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1234号 |
联系方式: | 0575-85397901,0575-88811509 |
机构负责人: | 官莉莉 |
办公时间: | 8:00—11:30 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