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医保电子凭证全面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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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全市医保电子凭证集中推广宣传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由此,我市在前期完成省级试点任务的基础上,已提前实现全市429家定点医疗机构、751家定点零售药店应用全覆盖。 省医保中心邵伟彪主任对绍兴的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四点意见:一要提高对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的认识,充分认识推广医保电子凭证的重要意义。二要建立医保系统自己的库和相对应的凭证,提升医保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三要加强部门协调,不断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四要注重工作实效,提高医保电子凭证的实际应用。 市医保局副局长丁新安围绕今天的会议主题,突出强调:一要提高站位。“互联网+医疗”已成为趋势,做好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广是落实各项工作的基础;二要明确目标。各区、县(市)同步推进,在省定30%激活率指标基础上,市局主动加压,力争年内全市达到50%激活率,形成“我要做”的良好局面;三要密切配合。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在落实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过程中,要做到统筹安排、整体推进、鼓励创新;四要加强保障。做好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纪律保障,把这项民生实事办成办好。 今后,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只要通过浙里办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及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的手机银行等任一途径,注册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并激活后,就可在我市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须再带传统的实体卡进行刷卡支付,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服务举措。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不仅可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还可为做实参保数据、打击欺诈骗保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助力提升医保治理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能力和水平,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发展。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