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0-10-30 10:2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承担绍兴古城保护利用与监督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古城“文商旅”融合发展。负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越城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

2.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服务中心。

二、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870.02万元,无2018年数据。主要原因是:因体制调整,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根据绍市编[2019]23号文件于 2019年4月成立,无2018年数据。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服务中心根据越人设发[2019]23号文件于2019年8月划入越城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70.0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69.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9.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53.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400.50万元,占收入合计46.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3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97万元,占32.19%;项目支出433.95万元,占67.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9.52万元,无2018年数据。主要原因是:因体制调整,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根据绍市编[2019]23号文件于 2019年4月成立,无2018年数据。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服务中心根据越人设发[2019]23号文件于2019年8月划入越城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37%。无2018年数据。主要原因是:因体制调整,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根据绍市编[2019]23号文件于 2019年4月成立,无2018年数据。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服务中心根据越人设发[2019]23号文件于2019年8月划入越城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33万元,占0.07%;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7.35万元,占42.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8万元,占3.40%;卫生健康(类)支出3.78万元,占0.8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227.08万元,占48.36%;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4.99万元,占5.3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6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因体制调整,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根据绍市编[2019]23号文件于 2019年4月成立,无2018年数据。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服务中心根据越人设发[2019]23号文件于2019年8月划入越城区。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部门体制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部门体制调整。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部门体制调整。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部门体制调整。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部门体制调整。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体制调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部门体制调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部门体制调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部门体制调整。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部门体制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9.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公用经费16.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此栏无数据。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98万元,支出决算为7.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合理安排,控制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7.73万元,占96.86%,无2018年数据,主要原因是因体制调整,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根据绍市编[2019]23号文件于 2019年4月成立,无2018年数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无2018年数据,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占3.14%,无2018年数据,主要原因是因体制调整,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根据绍市编[2019]23号文件于 2019年4月成立,无2018年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7.73万元,支出决算为7.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分别由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越城区台办组织的本级机关因古城保护和经贸合作项目洽谈团,越城区黄酒产业、古城古镇保护交流团所发生的出国(境)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合理安排,控制费用。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上述团组由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越城区台办牵头组织);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25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接待北京投资建设集团考察、余姚市决策咨询委员会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制度,合理安排,控制费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累计23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北京投资建设集团考察、余姚市决策咨询委员会支出。接待23人次,2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4个项目,共涉及资金26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6.17%。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绍兴古城保护宣传推介项目”“历史街区维修工程(越子城、石门槛、书圣故里、西小路)”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对“绍兴古城保护宣传推介项目”、“历史街区维修工程(越子城、石门槛、书圣故里、西小路)”、“绍兴古城保护论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修订研讨项目、古城保护利用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工作经费”、“古城保护和宣传费用”、“仓桥直街沿街及沿河亮化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委托“绍兴通大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明确合理可行,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保障有力,项目支出管理合规。

本单位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本年确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故此栏无数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仓桥直街沿街及沿河亮化提升改造项目”及“历史街区维修工程(越子城、石门槛、书圣故里、西小路)”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仓桥直街沿街及沿河亮化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0.63万元,执行数为170.40万元,完成预算的99.8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改造仓桥直街城市广场入口至人民路口北侧沿街两边屋檐及部分屋面、墙面,环山河宝珠桥南侧至石门桥北侧,宝珠桥南侧部分屋檐、屋面及墙面,石门桥北侧部分屋檐、屋面及墙面;二是原旧灯带、线路、固定支架等拆除,新洗墙灯、泛光灯、瓦头灯及线路等安装,卸盖屋面、水流整修、人字线拆做、一线二线三线砖挑沿拆做、瓦头翻盖、墙体挖修和粉刷等、石板翻修、预埋(引上)管线、共用沟增设铁套井盖,新增电表计量箱等,原点光源、线路、固定支架等拆除,新洗墙灯及线路等安装,清除杂草,部分河砍修整等。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沿街洗墙灯挡光板角度不一致;二是局部金属软管缺少管卡;三是沿河零星接线头需归置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沿街洗墙灯挡光板角度已调整至符合设计要求;二是金属软管管卡已全部安设;三是沿河零星接线头已归置到位。

“历史街区维修工程(越子城、石门槛、书圣故里、西小路)”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51万元,执行数为33.28万元,完成预算的99.3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越子城、石门槛历史街区内的场外道路、排污排水管线及设施、河道、路灯及亮化、绿化等项目实施的日常维修、养护;二是保护了绍兴古城历史街区风貌,维护了基础配套设施,优化了历史街区人居环境,提升了绍兴古城居民生活品质,促进了绍兴古城旅游产业开发,为推动古城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街区的污水管已年久,老化程度非常严重,管径太小承受不了目前商户和住户所产生的大量污水;二是街区的管线井套、井盖套因当初整体改造时用的都是铁套,现已生锈腐烂比较严重,最好全部更换成不锈钢材料的井套和井盖套。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加经费,对历史街区的管网进行提升,全部更换成不锈钢材料的井套和井盖套。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一般项目)

( 2019 年度)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一般项目)

( 2019 年度)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本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本年确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故此栏无数据。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为“古城保护和宣传费用”,该项目委托绍兴通大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评价,评价工作目标明确,依据充分。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30万元,执行数为30.90万元,完成预算的98.73%。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北京-绍兴周”、 “同心越城”、“古城保护日”等交流活动,普及古城保护利用知识,宣传古城绍兴,提高绍兴古城的知名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目标完成率为98.73%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制定项目计划,提高项目目标完成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4万元,无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因体制调整,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根据绍市编[2019]23号文件于 2019年4月成立,无年初预算数。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服务中心根据越人设发[2019]23号文件于2019年8月划入越城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8.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8.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8.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本级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信息来源:市名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