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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发布日期:2020-11-17 10:2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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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绍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机构简称: 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机构职能:

(一)依法行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二)拟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

(三)承担市级和市辖区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轨道交通运营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承担全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公路路政和市辖区内高速公路的道路运政等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担全市行政区域内重大交通工程(含地方铁路)和市辖区内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六)受理、调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相关举报投诉。

(七)负责全市范围内重大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

(八)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九)承担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安全生产、平安综治、反恐维稳、应急管理、生态环保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绍兴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中心大道155号
联系方式: 0575-85332100
机构负责人: 李建江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其中,7月1日—9月1日下午为14:00-17:30)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