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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653/2020-2213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20-11-0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字号:

(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市科技局7、8月份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9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11-03 15:53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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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7、8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一)科创办秘书处

1、推进科创大走廊展示馆建设,召开前沿高新技术展示产品意见征求会;筛选四大新兴领域拟展示高新技术产品清单;制定展示馆建设推进时间进度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完善展示馆各板块展示内容,做好招投标相关工作;

2、做好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相关准备工作,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做好市领导讲话材料、典型发言审核、拟通报表彰项目确定、签约项目摸排等前期工作;

3、做好科创大走廊科技金融合作推进会相关准备工作,制定完善活动方案,启动嘉宾对接邀请、签约项目确定、合作协议起草、路演推介产品准备等前期工作;

4、组织做好先进制造项目招商对接相关工作;

5、做好首批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揭榜、评榜、专家现场核查等工作,组织做好省“揭榜挂帅”(共两批)攻关需求征集上报工作;

6、督促推进科创大走廊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半年度督查和通报工作;

7、组织摸排产业创新研究院发展中需要协调解决的实际问题;

8、基本修改完成科创大走廊形象宣传片,完成《绍兴日报》科创大走廊专班宣传报道稿件;

9、召开科创大走廊建设办公室全体会议贯彻市委八届八次会议精神,召开科创大走廊半年度工作例会,赴相关区、县(市)调研科创大走廊建设推进情况;

10、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二)办公室

1、推进政策专班相关工作,牵头修订科技创新政策,制定政策实施细则(初稿),完善惠企政策平台;

2、推进人员交流、选调、商调、编外招聘以及部分同志试用期转正等工作;

3、推进绍兴“科技大脑”建设,硬件完成安装、软件形成初稿;

4、推动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初稿;

5、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移交国资监管工作,近期上会;

6、完成2020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7、完成年度预算审计和科技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整改工作;

8、贯彻落实省、市全会决定,参与起草相关材料;组织举办2020年度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巡讲培训班,编制主动公开目录事项,推进全省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交叉检查,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三)党总支

1、开展庆祝建党99周年系列活动;

2、开展二季度、半年度政治生态自查自评;

3、报送17年以来党组政治建设归卷材料;

4、开展“智慧党建”平台考核工作;

5、开展党务干部业务培训;

6、开展统计领域数字造假自查自纠;

7、完善走廊文化设计方案。

(四)创新促进处

1、汇总全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新昌经验半年度工作并通报;启动国家创新型城市验收预评估工作(收集整理相关建设进展情况及指标数据);

2、实验室:对接协调省实验室创建事宜;指导做好省级重点实验室答辩准备;开展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及评估认定;

3、综合体:做好省级综合体年度绩效异地核查工作;修正并印发《绍兴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4、项目类:做好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审核推荐;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集中验收和申报;市级科技计划专项(揭榜挂帅)项目评审、推荐及现场核查等工作;

5、领导批示件及提案答复:做好全市营商环境“双创整体活跃度”指标的分析汇报工作;完成关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相关批示答复;做好5个提案(建议)答复工作。

6、召开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应用座谈会。

(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1、做好省市科技专班工作,紧盯“双倍增”、高新增加值、投资等重点任务指标,强化日常对接,完成各类数据、信息上报工作;

2、全面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指导各区、县(市)做好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资料审查及辅导工作,力争全市高企保质保量完成;

3、协同做好市级科技项目立项,开展立项前实地走访审核等工作;

4、启动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年度综合评价工作;

5、开展省科技重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6、配合做好诸暨有关高新企业信访调查处置工作;

7、完成市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六)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

1、对接江南大学,会同越城区、黄酒集团等单位,起草完善绍兴市与江南大学战略合作、研究院协议,并递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做好科技大市场入驻机构半年度工作督查、经费拨付等;对接浙江大学,做好浙江大学绍兴转移中心续约相关工作;

3、做好2019年度项目绩效抽评工作、2020年“1+9”政策绩效目标编报、科技大市场绩效评价等;

4、做好绍兴市产业研究院绩效评价,共涉及19家产业研究院;

5、做好科技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领跑者组织申报,推荐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土力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2家单位;

6、推进科创基金整改,完成科创基金委托协议起草;做好审计署上海特派办浙江经责审计组对技术交易额补助工作;

7、筹备2020杭绍甬高端共建载体合作推进会,对接省科技厅,起草活动方案、经费预算等;

8、组织参加浙企中科行(宁波、苏州)、浙江全球科技精准合作“云对接”系列(奥地利)等活动;

9、对接省科技厅,做好2020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重点项目辅导;

10、做好省高能级创新平台专班月报、政策细则制定、主办提案(意见)回复、走访、高新区专班等相关工作;

(七)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1、完成上虞区申报省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工作;

2、完成社发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期检查;

3、印发《2020年度区、县(市)防震减灾工作考核任务》分解,制订《大药量爆破作业报告制度》、《绍兴市地震宏观异常现象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

4、推进上虞、嵊州、滨海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5、组织参加省防震减灾科普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

6、配合科技厅做好生物技术基地平台和人才调研;

7、配合做好无废城市环保产业博览会展品征集;

8、做好河(库)长制巡河(库)日常工作。

(八)外国专家局                                                 

1、组织开展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辅导;

2、组织开展省海外工程师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辅导;

3、做好已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020年度中期检查工作;

4、做好新材料产业人才发展规划编制相关调研工作;

5、做好科普统计工作;

6、继续做好市防控办境外专班工作。

(九)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1、完成科技大市场改造工程项目财政决算审计资料补充,已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2、完成市科技专班和市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组摸排等相关工作;

3、完成市级科技项目验收18项;受理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83家、市重点实验室38家、市级孵化器1家,正在评估中;受理查新委托3项。

4、参加中纺院(浙江)技术研究院董事会,推荐2位同志参加中纺院江南分院理事会。

5、按要求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

二、9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科创办秘书处

1、全力推进大走廊科技展示馆建设工作,同步推进方案设计完善、硬件建设、相关内容资料收集、沟通协调等工作;

2、组织召开科创大走廊科技金融合作推进会;

3、继续抓好先进制造项目招商对接及服务跟踪工作

4、对接G60、杭州城西、宁波甬江三大科创走廊,推进相关合作事项;

5、梳理分析产业创新研究院发展中需要协调解决的实际问题,并递交人才工作专项服务例会审议;

6、启动“十四五”科创大走廊建设规划编制相关工作,完成全市科创飞地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二)办公室

1、落实全会和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决定,完成“十四五”规划初稿;

2、根据常务会议精神,完善政策,出台政策实施细则;

3、完成绍兴“科技大脑”建设;

4、根据市国资联席会议决定,做好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移交国资监管工作;

5、启动财务人员商调工作,完成2019年科技发展报告编制工作,抓实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三)党总支

1、开展三季度政治生态自查自评;

2、开展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创建;

3、做好党建课题、组工课题;

4、落实党建品牌优秀案例申报;

5、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6、落实疗休养经费调整。

(四)创新促进处

1、初步形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预评估初稿;

2、常态化与省厅沟通,上报鉴湖实验室创建方案,跟踪实验室建设动态;

3、谋划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方案;

4、组织开展市级重点实验室现场核查和认定工作;

5、根据科技新政和审计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创新券管理办法,形成初稿并征求各部门意见;

6、做好2020年科技服务业非企业单位新增纳统工作(具体安排根据省厅通知);

7、组织开展市级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立项、签订合同等工作。

(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1、继续做好省市科技专班日常工作,确保科技企业“双倍增”、高新增加值等重点任务指标目标完成;

2、做好第二批高企申报,完成有关资料审查及上报工作,确保年度指标完成;

3、继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摸排工作,做好2020年市级项目合同签订等工作;

4、做好第二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的申报辅导工作;

5、做好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年度综合评价工作。

(六)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

1、落实绍兴市与江南大学战略合作、共建研究院、高等教育合作3个协议签约;

2、举办2020杭绍甬高端共建载体合作推进会;

3、做好浙江大学绍兴技术转移中心签约入驻;

4、做好全市创新大会科技奖励、优秀产业研究院表彰;

5、做好市级计划项目—择优委托项目现场考察、合同签订;

6、组织2020年省科学技术奖培训活动;

(七)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1、继续做好省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申报对接;

2、做好省级星创天地、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认定现场考察;

3、做好市级计划项目合同签订;

4、推进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5、做好2020防灾减灾千场科普讲座布置。

(八)外国专家局

1、开展2020年度省科技人才类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组织专家开展申报辅导;

2、开展省级外国专家工作站推荐申报工作;

3、开展市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组织申报工作;

4、做好高端人才“快捷通道”来华邀请函办理工作;

5、开展2020年度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活动(线上);

6、启动全市自然科研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工作;

7、继续做好市防控办境外专班工作。

(九)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1、继续做好科技大市场改造工程项目财政决算相关工作;

2、继续做好市科技专班摸排布置工作和市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组相关工作;

3、继续做好科技文献平台资源更新及维护工作,签订万方期刊数据库年度更新服务协议;

4、继续做好科技评估、项目验收、网络管理等常规性工作;

5、配合做好调入人员手续办理工作;

6、参与科技活动周,做好科技文献平台线上宣传推介工作。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