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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653/2020-2232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20-11-0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字号:

(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市科技局9月份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10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11-03 15:5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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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9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一)科创办秘书处

1、牵头做好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绍兴科创大走廊科技金融合作推进会相关工作;

2、推进科创大走廊展示馆建设,基本完成展示馆视频脚本初稿,继续对接完善设计方案及图文资料补充, 审核完善子平台展示馆设计初稿,听取关于科创大走廊形象宣传片修改稿的相关意见建议,启动科创平台和17个创新人才拍摄工作,继续开展展示产品补充收集等工作;

3、做好绍兴市首批“揭榜挂帅”重点攻关项目立项工作,摸排第二批“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需求150项并在省委人才工作平台发布,择优推荐省级重点技术需求25项;做好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发展城市联盟第三次联席会议“揭榜挂帅”专场对接活动相关技术需求摸排工作,落实并组织3家企业进行现场发布;组织2家企业参加2020浙江—湖北人才招聘会并进行“揭榜挂帅”重点攻关项目现场签约;

4、参加“活力绍兴˙智引全球”2020 年秋季专列(武汉站)启动仪式并开展科技项目需求推介;

5、赴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联席办对接合作事项;

6、协调推进长三角集成电路产业创新联盟组建工作;

7、会同人才办梳理分析产业创新研究院发展中需要协调解决的实际问题71项,并分解落实各区、县(市)、市级相关部门落实解决方案和举措;

8、会同上海大学经济管理中心举办上经绍兴论坛活动,做好上海大学绍兴研究院首批新材料产业化落地暨上海大学绍兴研究院新材料分院落成仪式;

9、做好科创大走廊绍兴日报专版宣传工作,修改科创大走廊宣传片。

(二)办公室

1、配合做好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相关工作,落实全会和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决定,完成“十四五”规划初稿;

2、根据常务会议精神,完善政策,起草制定政策实施细则,编制政策宣传手册、宣传图解,对接政务中心做好政策上线兑现系统准备工作;

3、根据省审计厅《审计整改督办函》要求和盛市长在《审计整改督办函》,推动“尚未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问题整改落实;

4、做好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准备工作;

5、落实“最佳实践”推荐工作,完成2019年科技发展报告编制工作,抓实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6、推进财务人员商调、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制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移交国资监管工作,推进绍兴“科技大脑”建设。

(三)党总支

1、开展三季度政治生态自查自评工作;

2、申报党建课题、党建品牌优秀案例;

3、组织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制止餐饮浪费”;

4、落实疗休养经费调整。

(四)创新促进处

1、起草完成《绍兴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自评估报告》;

2、积极推进我市省实验室布局筹建事宜:(1)向盛阅春市长汇报集成电路实验室筹建推进情况,继续修改实验室建设方案;(2)根据省厅建议,将纺织实验室转为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同步准备实验室建设启动工作;(3)浙江省新材料高分子材料研究中心(曹娥江实验室),拟在10月上省常委会,11月挂牌;

3、做好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基础摸排和省级审核推荐工作:(1)完成《绍兴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施意见》《绍兴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并向邵全卯副市长汇报;(2)朱如华副局长带队走访浙大微电子绍兴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绍兴研究院、武汉理工大学上虞研究院、天津大学绍兴研究院等,并摸排我市新型研发机构现状(114家),完成2020-2022年拟布局建设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清单(33家);(3)审核推荐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家;

4、2020年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组织专家对2020年新申报市重点实验室进行现场考察;已在科技局门户网站对拟认定3家和拟培育建设8家市重点实验室进行公示;

5、创新券推广应用工作:跟省厅对接省创新券管理办法修订最新动态,将根据省厅修订后的创新券管理办法开展我市相关办法修订工作。组织参加省级创新券培训;

6、R&D经费投入相关工作:举办全市研发机构R&D经费投入统计培训,组织全市引进共建研究院、科研院所等40多家机构参加纳统、R&D统计培训。赴嘉兴参加全省2020年度研发投入目标研判座谈会;

7、2020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签订工作:已完成6项目合同签订,另19项合同签订进行当中;

8、组织5家综合体参加省综合体视频答辩,做好答辩绍兴分会场工作。

(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1、做好省市科技专班工作,紧盯“双倍增”等重点任务指标,参加工业专班会议,完成各类材料、信息上报工作;

2、全面做好高企申报,指导各地做好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料审查及辅导工作,配合完成第一批高企评审;

3、全面做好省第二批科技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开展市县联合实地走访审核;

4、按照省科技厅要求,指导柯桥启动现代纺织省技术创新中心创建,对接省厅做好工作;

5、做好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年度综合评价,开展实地走访工作;

6、牵头完成双随机等事项实地检查。

(六)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

1、推进我市与江南大学合作,组织市校双方签约仪式,其中绍兴市政府与江南大学签订全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越城区、滨海新区、柯桥区、黄酒集团与江南大学签订共建绍兴研究院协议;绍兴文理学院与江南大学签订合作协议。

2、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科技奖励提名工作,并对申报目开展针对性培训;

3、组织我市生物医药、农业养殖、高端装备等领域的企业参加浙吉跨区域科技合作活动;做好2020年深圳高交会参展项目筛选;

4、筹备“成都·绍兴周”人才科技项目交流活动,邀请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大学等高校科研处负责人及专家参会;与交投集团对接,完善“深圳·绍兴周”活动方案;

5、举办2020绍兴市技术经纪人培训班,对我市科研院所、高校、中介机构等开展技术经纪专业培训;

6、做好市级计划项目—择优委托项目现场考察;

7、做好浙江大学绍兴技术转移中心签约入驻;对接浙江大学,推进绍兴市与浙江大学全面合作、共建绍兴研究院等;

8、做好高能级创新平台专班月报、高新区专班等相关工作。

(七)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1、做好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星创天地认定;

2、做好省重点研发项目答辩、市级计划项目合同签订及紧急立项项目处置;

3、做好省级科技特派员增派推荐;

4、推进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目前上虞区已经完成,嵊州、滨海已经落实评价单位;

5、配合做好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进会有关工作;

6、承办全省防震减灾综合管理暨行政执法培训班;

7、做好节前台站维护检查,组织防灾减灾科普讲座3场。

(八)外国专家局

1、组织申报国家级外专人才计划工薪补助(已入选人才);

2、开展市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考核评选工作;

3、筹备“外国专家绍兴行”2020智能制造专场对接活动;

4、做好高端人才“快捷通道”来华邀请函办理工作;

5、配合省厅做好省领军型团队验收工作;

6、汇总第三季度全市柔性引进海外工程师情况;

7、继续做好市防控办境外专班工作。

(九)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1、基本完成科技大市场改造工程项目财政决算相关工作;

2、完成科技文献平台万方、维普第三季度资源更新工作,完成签订万方期刊数据库年度更新服务协议;

3、完成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估469家、市重点实验室评估38家并进行实地走访,完成5个项目验收事务工作;

4、摸排鉴定遗留应收款;

5、完成相关专班工作;

6、协助办理俞昊杰调入手续;

7、完成线上科技活动周科技文献平台线上宣传推介工作。

二、10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科创办秘书处

1、按计划推进科创大走廊展示馆建设,完成科创大走廊展示馆影片制作,基本完成硬件装修、展陈展示工作;

2、做好先进智造招商项目与相关区、县(市)、开发区对接工作;

3、做好科创大走廊“1+7”重大平台推进建设情况重点督查工作,通报科创大走廊“百项千亿”重点项目建设进展;

4、做好“成都·绍兴周”绍兴科创大走廊宣传推介、科技项目需求推介等工作;

5、做好绍兴科创大走廊科技金融合作推进会后续相关工作;

6、研究提出绍兴科创大走廊“十四五”建设规划思路。

(二)办公室

1、继续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10月9日前提交初稿;

2、出台政策细则,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指导各区、县(市)做好政策修订和上线兑现系统准备工作;

3、牵头推进全省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整改工作;

4、做好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相关工作;

5、完成财务人员商调、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

6、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移交国资监管工作,推进绍兴“科技大脑”建设。

(三)党总支

1、推进文化阵地建设;

2、撰写组工课题;

3、组织中心组开放式学习;

4、按照党建质量提升年方案,对各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5、离退休老同志重阳节活动;

6、完成机关工委部署的有关工作。

(四)创新促进处

1、继续开展我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预评估工作,修改完善评估报告;

2、常态化与省厅沟通,跟踪省实验室建设动态;推进省绍兴芯(集成电路)实验室筹建工作。对接省厅,做好曹娥江(新材料)实验室申报进度跟踪工作;

3、对接建筑业、国有企业相关主管部门,专题开展R&D经费投入统计相关培训;做好2020年科技服务业非企业单位新增纳统工作;

4、发布《2020年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和培育建设名单》、《关于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绍兴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5、完成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财政经费拨付、合同签订工作;做好项目日常管理、月度提醒及验收工作。

(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1、继续做好省市科技专班日常工作,确保科技企业“双倍增”等重点任务指标目标完成;

2、完成高企第一批材料补正及第二批高企材料申报,及时对接省评审工作,确保年度指标完成;

3、完成第二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

4、做好省级企业研究院、省高企研发中心的申报相关工作;

5、完成市科技项目立项合同签订等工作;

6、筹备启动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等工作。

(六)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

1、进一步细化完善“深圳·绍兴周” 活动方案,做好活动场地、酒店等预定、考察路线安排等;做好“成都·绍兴周”、西安·绍兴周”相关工作;

2、完成2020年度浙江省科技奖励提名工作;

3、继续对接浙江大学,推进市校全面合作;会同越城区、滨海新区、文广旅游局等单位,研究完善浙江大学绍兴研究院落地方案;

4、做好市级计划项目—择优委托项目合同签订工作;

5、做好2020义乌国际智能装备博览会;

6、完成专利产业化项目工作;

7、做好全省科技创新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整改工作;

8、组织开展“大院名校”绍兴行系列活动。

(七)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1、举办全市防震减灾助理员培训班;

2、做好省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现场检查;

3、做好全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综合督查检查迎检;

4、配合做好扩内需稳外贸稳外资专项、稳就业保民生专项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工作;

5、指导推进新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

6、做好巡河、台站维护等日常工作。

(八)外国专家局

1、举办“外国专家绍兴行”2020智能制造专场对接活动;

2、组织申报2020年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3、开展省领军型团队、科技人才答辩辅导;

4、组织申报市级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计划;

5、启动外专工作站绩效项目考核工作;

6、继续做好市防控办境外专班工作。

(九)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1、做好鉴定遗留应收款催收工作;

2、继续做好科技文献平台第三季度文献更新工作、签订维普期刊数据库年度更新服务协议及省院文献库合作服务协议;

3、继续做好调入人员手续办理工作;

4、继续做好科技评估、项目验收、网络管理等常规性工作,做好中秋国庆假期网络安保工作。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