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综合监督部(法务审计部) |
机构职能: | 1.负责集团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做好日常分析与评估工作。 2.牵头做好集团外部审计的对接联络,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3.负责集团内部审计管理,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4.负责集团法律顾问单位及律师和集团公司律师管理。 5.负责集团经营管理、重大决策和重大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性审核,提出法律意见。 6.负责集团政策、制度、规定,所有以集团名义签订合同和集团工程招标(采购)文本等重要文件的法律审查。 7.负责集团涉及诉讼、仲裁、复议、听证、公证、鉴证等诉讼或非诉讼业务。 8.负责建立和完善集团审计管理、法律审查、内部风控等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机制。 9.负责集团普法宣传教育。 10.负责集团审计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维工作。 11.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机构负责人: | 姜 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