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81Q/2020-2014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06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发文字号: |
类别 | 行动 内容 | 责任 部门 | 具体事项 | 工作目标 | 落实情况及 存在问题 |
减费89.2亿元 | 全面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减费51.29 亿元 | 市人力社 保局 市税务局 | 免征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至6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2020年2月至4月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34.79亿元。 | 免征34.79亿元 | 截至2020年10月29日,全市累计减免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缴费51.270824亿元 |
市人力社 保局 | 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减费1.12亿元。 | 减费1.12亿元 | 全市企业工伤保险费率下调,截至2020年10月29日累计金额达到2.257326亿元 | ||
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返还6.9亿元 | 市人力社 保局 | 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返还6.9亿元。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企业,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可返还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返还标准按2019年12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确定,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0日至12月31日。 | 返还6.9 亿元 | 已返还49912家企业6.85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