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纪检监察部 |
机构职能: | (一)负责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清廉国企”建设情况,以及集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集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及其他重要经济活动的廉政监督工作; (三)负责开展对集团公司部门及所属企业的内部巡察,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提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改善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效能的意见建议; (四)负责接待和受理对党员领导人员、党组织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来信来访,并做好信访举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五)负责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依纪依规立案审查违犯党纪案件、调查处置涉嫌职务违法案件,提出纪检监察处理建议; (六)负责做好集团中层及以下干部、监察对象《廉政档案》登记、审核、管理和集团管理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受理核实工作; (七)负责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加强对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纪检机构的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督促并指导其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八)负责集团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 (九)承办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
机构负责人: | 陶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