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21K/2020-2149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教育局 | 公开日期: | 2020-10-19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文字号: | 绍市教政〔2020〕64号 |
各区、县(市)教体局,市直学校(单位):
现将《绍兴市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要求加强对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发挥其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和师资培训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绍兴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19日
绍兴市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绍市委发〔2019〕32号)和《〈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绍市委人领〔2019〕10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名师专业引领作用,造就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育教学专业人才,形成具有特色的绍兴教育品牌,特制定绍兴市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立足绍兴教育改革发展新常态,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名优教师在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科研中的示范、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促使名师工作室高效运作、健康发展,促进我市学校学科建设和教学质量提升。
二、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共建设100个左右绍兴市名师(学科类、校长类、班主任类)工作室(统称名师工作室),以团队形式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探讨、教学研究、专题研修,培养一批师德修养高尚、教育思想端正、理论功底深厚、教学业务精湛、育人特色鲜明、引领教师发展、并在省市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名师和学科骨干教师团队,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绍兴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机构组建
每个工作室由1名主持人负责,吸纳10名左右绍兴市骨干教师作为成员,其中农村学校教师不少于20%,40周岁以下的教师不少于70%,本区县域内的教师一般不超过60%。名师工作室一般设在主持人所在学校(单位)。
1.主持人申报条件
主持人原则上由在职在岗的市拔尖人才、省特级教师、正高级职称、享受正高级待遇的高级教师、省“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绍兴名师等负责主持。
校长类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现任正职校(园)长,担任校(园)级领导3年以上,有明确、科学的办学思想和教育理念,具有较高的教育科学素养和扎实的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基础,所在学校在其任期内获得市级及以上先进单位称号。
班主任类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担任班主任6年以上或学校德育分管校长3年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市级及以上班主任大赛一等奖;市级及以上德育先进工作者;所带班级获得过市级先进班集体。
2.成员申报条件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廉洁奉献。具有所教学科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具有成为名特优教师的自觉追求,具有积极上进、认真履职的自觉要求。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市“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市教坛新秀、市学科带头人、市教学、技能比赛一等奖、县级名师、所带班级获得过县级优秀班集体等以上荣誉获得者。
3.组建方式
(1)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人选经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申报、学校(单位)推荐、区、县(市)教体局初审、专家评审、公示后,由市教育局审核确定。
(2)名师工作室成员由绍兴市内的优秀骨干教师组成,人选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由个人自主报名、学校推荐,经主持人初选、区、县(市)教体局同意,报市教育局备案。为确保名师工作室更好地开展工作,每个工作室原则上由所在学校推荐1名同学科骨干教师作为成员,协助主持人开展工作室日常工作。
(3)名师工作室实施动态命名制。原则上每年视情动态命名若干个名师工作室,由市教育局授予证书和牌匾,分类别命名为“××(学科)名师工作室”“××校长名师工作室”“××班主任名师工作室”,并以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为基地挂牌,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和协议开展工作。
(4)名师工作室实行任期制,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周期。
四、工作职责
1.制定一套管理制度。工作室由主持人主持,工作室成员共同参与制定工作室三年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室实施方案、工作室考核制度;工作室成员制定自我分析报告、个人成长规划,并经主持人修改审定。
2.开辟一个共享平台。工作室主持人建立学科教师交流群,加强平时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联系与沟通。开设名师工作室网络专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在线交流、研讨、答疑,分享育人感悟、教学实录、实践心得等资料文章,使其成为名师工作室的资源生成站、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鼓励开设工作室微信公众号。
3.承担一次研训展示。工作室成员要承担年轻教师或新教师的培养、培训任务。工作室每年度组织不少于一次研训活动或论坛,三年内承担至少一次全市性教育思想研讨会或教学展示活动,充分发挥工作室的示范辐射作用。
4.帮扶一所薄弱学校。开展教育帮扶,促进教育均衡。每个工作室都要开展送教下乡(到校)活动。工作室在全市范围内自主联系确定帮扶学校,结成互助帮扶对子,通过诊断给予指导,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5.开展一项课题研究。以工作室为单位,主持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并结题;在省级以上公开教育刊物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课题报告、调研报告等)。鼓励工作室成员建立子课题或另选课题。
6.涌现一批研修成果。提升工作室成员教学视野和业务能力,主持人要引领成员在推进学校管理、课程建设、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等的改革创新;积极参加市级、省级乃至全国性的优质课、班主任基本功比武、教学、技能类等比赛,力争取得佳绩,提升工作室的影响力;引领成员提高科研能力,在三年周期内,工作室有市级及以上重点研究课题立项并取得相应成果,撰写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或专著,提高学科教学的理论实践水平。
五、工作要求
1.共建共管。市名师工作室实行市、区、县(市)、校共建共管。市教育局负责工作室的确认和周期评估,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市职教教研室负责市本级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年度考核。市教育局政治处会同计财处负责工作室经费保障。各区、县(市)教体局负责本区域内工作室的日常管理、经费保障和年度考核。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单位)为其设置相对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工作室成员所在学校(单位)要为其开展教研交流提供充分的时间保障,并按相关财务规定报销其工作室活动差旅费用。
2.整合资源。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已组建省网络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可同步申报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充分融合省、市名师工作室网络管理平台推介,利用网络研修、微课等形式开展对学员的培训,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3.评估考核。工作室主持人、成员每年度填报过程性资料及相关成果,完成自评,工作室属地教体局负责考核,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适时进行抽查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即时摘牌。在工作室三个年度建设期满后进行终结性评估,由市教育局组织学科组、专家组评估,以工作室自评、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方式进行,评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30%,良好等次不超过40%。期满考核结果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
4.结果应用。根据绍兴人才政策规定,每年给予2万元经费资助,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下一年的资助资格。市本级的资助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各区、县(市)的资助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三年期满考核优秀、良好的工作室,给予相应奖励,并对工作室的优质成果予以推广。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绍兴市直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绍市教政〔2015〕40号)同时废止。
附件:绍兴市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细则
附件:
绍兴市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
制度建设 (10分) | 年度活动计划和总结齐全,规划方案目标合理、层次分明、路径清晰,并能体现学科特色。构建线上线下研修共同体,指导工作室成员完成相关任务。 | 10 | |
共享平台 (20分) | 开设名师工作室网络专栏,有专人负责资源审核和栏目管理,上传精品资源每年不少于10个。缺一个扣1分,累计扣分。 | 10 | |
激活网络工作室建设与应用,依据活跃度及点击量排名赋分:前20%得10分;前21%-40%得8分;前41%—60%得6分;前61%-80%得4分;后20%得2分。 | 10 | ||
研训展示 (20分) | 工作室每年度组织不少于一次研训活动或论坛,承办一次绍兴市级及以上学科研讨活动得1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 5 | |
工作室成员承担市级及以上年轻教师培训或新教师培训,举办一次得5分(与研讨活动不重复加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 5 | ||
工作室研修活动能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市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绍兴市级媒介宣传推广一次计5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10 | ||
帮扶结对 (10分) | 工作室开展送教下乡(到校)活动,通过给予针对性指导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开展一次得5分(活动要有记录并提交相关诊断报告)。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10 | |
课题研究 (10分) | 工作室有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立项并取得相应成果。市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或教学改进项目得5分,省级以上得10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10 | |
研修 成果 (30分) | 学科类 | 主持人对所有成员进行教学诊断,提交一份调研报告。 | 10 |
指导成员积极参与省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课堂教学评比或教学基本功比赛(包括一师一优课、微课比赛)。市级一等奖3分,省级一等奖6分,省级二等奖3分,省级三等奖2分。国家级依此类推。同届比赛靠高计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10 | ||
提升成员科研水平,成员发表字数2000字以上论文数量(省级以上刊物)或获奖数量(市级一等奖及以上):一般刊物每篇计1分,核心刊物每篇计2分;省级一等奖每篇2分,二等奖每篇1分,三等奖每篇0.5分;市级一等奖每篇1分,二等奖每篇0.5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10 | ||
校长类 | 主持人对成员所在学校剖析学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提交一份调研报告。 | 10 | |
成员所在学校获得市级综合先进加3分,省级6分,国家级10分。 | 10 | ||
提升成员科研水平,成员发表字数2000字以上学校管理类的论文数量(省级以上刊物)或获奖数量(市级一等奖及以上):一般刊物每篇计1分,核心刊物每篇计2分;省级一等奖每篇2分,二等奖每篇1分,三等奖每篇0.5分;市级一等奖每篇1分,二等奖每篇0.5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10 | ||
班主任类 | 主持人对成员进行班主任能力诊断,提交一份调研报告。 | 10 | |
指导成员积极参与省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班主任基本功比赛(包括生涯规划大赛、班队课比赛等)。市级一等奖3分,省级一等奖6分,省级二等奖3分,省级三等奖2分。国家级依此类推。同届比赛靠高计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10 | ||
提升成员科研水平,成员发表字数2000字以上班主任管理类论文数量(省级以上刊物)或获奖数量(市级一等奖及以上):一般刊物每篇计1分,核心刊物每篇计2分;省级一等奖每篇2分,二等奖每篇1分,三等奖每篇0.5分;市级一等奖每篇1分,二等奖每篇0.5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10 | ||
奖惩 | 1.工作室在活动开展、教师培养等方面有鲜明的个性与特色,并有很好的影响与成效。如成员被评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每人次10分);科研成果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主编或参编国家级教材等(省级以上一项10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 2.若平台有政治性错误或严重科学性问题,当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 20 | |
总 分 | 120 |
备注:同一材料只能用于一个考核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