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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335/2020-2145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0-08-28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发文字号: 绍市交发〔2020〕79号
文件登记号: ZJDC17-2020-0002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行政执法专用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9 14:3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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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绍兴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中共绍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编制框架的函》(绍机改字〔2019〕4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决定自即日起启用“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共四枚,其中一枚印章(无编号)由绍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管理并在行政执法事权范围内使用,其余三枚印章按照(1)(2)(3)编号依次分别由绍兴市越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绍兴市柯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管理并在事权范围内使用。

二、“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的适用范围限于绍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及越城、柯桥、上虞等三区执法队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施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具体执法行为。

三、“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在上述相关行政执法文书或文件使用时,具有与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公章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附件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印模.pdf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28日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行政执法专用章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