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82606M/2020-2254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斗门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0-02-10 |
主题分类: | 发文字号: |
一、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2.统筹落实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3.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体育、文化、卫生计生等领域相关政策。
4.落实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5.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建设,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
6.维护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7.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社区发展服务。
8.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斗门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包括:斗门街道办事处本级预算、斗门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2家单位。
二、斗门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斗门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斗门街道办事处2020年收支总预算4990.15万元。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斗门街道办事处2020年收入预算499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90.15万元,占100%。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斗门街道办事处2020年支出预算4990.1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8.7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07.0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5.00万元、农林水支出644.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1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2.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764.38万元,日常公用195.95支出万元,项目支出3029.82万元。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斗门街道办事处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90.1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90.1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8.7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07.0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5.00万元、农林水支出644.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1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2.00万元。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斗门街道办事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90.15万元,比2019年增加936.36万元,主要是新增机关大院场地改造及室内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778.70万元,占55.68%;公共安全(类)507.02万元,占10.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34.56万元,占0.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0.61万元,占6.03 %;卫生健康支出(类)86.10万元,占1.73%;城乡社区支出(类)355.00万元,占7.11%;农林水支出(类)644.04万元,占12.91%;住房保障支出(类)222.12万元,占4.4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62.00万元,占1.2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安排1.7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活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安排0.64万元,主要用于政协活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安排626.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安排1515.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安排621.95万元,主要用于斗门街道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安排12.60万元,主要用于斗门街道内审室的审计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安排14.75万元,主要用于流动人口管理服装、设备采购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安排345.60万元,主要用于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经费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安排146.67万元,主要用于治安管理经费项目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安排33.4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经费项目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安排1.16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安排6.2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经费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安排96.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安排48.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安排16.00万元,主要用于下岗失业复退军人再就业人员经费项目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安排8.88万元,主要用于社救平台以奖代补经费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安排43.67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经费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安排51.65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安排29.60万元,主要用于慰问项目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安排40.4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公共卫生经费项目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安排45.7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经费项目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安排355.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经费补助项目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安排357.37万元,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补助项目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安排4.00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大学生报酬补助项目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安排172.77万元,主要用于五水共治经费项目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安排109.90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报酬补助、村退职干部生活补助等项目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175.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安排0.01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的基本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安排46.17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购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30)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类)消费事务(款)其他消防事务支出(项)安排62.00万元,主要用于消防队人员的补助、安全生产支出。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斗门街道办事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60.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64.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95.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斗门街道办事处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主要用于消防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原因是车辆使用支出需要。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斗门街道办事处本级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5.95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斗门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总额237.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2.6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斗门街道办事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斗门街道办事处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100%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29.8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各部门机关及参公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公用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指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济支出(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务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其他消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其他消防方面的支出。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