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审批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绍兴市应急管理局以“审批再优化,生产安全标准不能降低”为工作方针,推出两项优化审批措施。
一、全部采用函审、视频等方式代替会议审查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报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事项全部采用函审、视频等方式代替会议审查。企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http://tzxm.zjzwfw.gov.cn/indexzj.jsp)申报,审查人员将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等技术资料电子版发给审查专家或专业机构,由专家或机构出具审查意见后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反馈给企业,企业按照审查意见整改完成后,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许可意见文书。
二、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不见面审批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报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实行承诺制,经营场所的现场考核改为事后审查。经营单位在政务服务网上(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webId=54) 申报,上传申请材料,出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承诺,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审批的科室经网上审查符合后先发证,疫情防控结束后再统一组织现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