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22M/2020-793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对口支援与帮扶处 公开日期: 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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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24 15:48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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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在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市发改委坚持法治引领、依法行政,围绕中心工作积极进取、主动作为,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开展报告如下: 

1.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制度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投资3.0平台上线运行,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最多90天”实现率达100%。推进“标准地”改革,开展“标准地”数字地图宣传推广,推行“标准地”出让,其中省级以上平台已实现100%“标准地”出让。全面推行区域评估。会同科技、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绍兴市区域评估平台清单,重点实施环评、能评、压覆矿、地质灾害等10类区域评估。 规范实施承诺制改革。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原则,完善园区项目准入标准、监管细则、信用评价等配套制度。二是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权力事项清单,并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一并公布。三是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结合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定期自查清理并执行报告制度。

2.完善重大决策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继续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绍兴市发改委《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规定,认真做好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确保行政决策科学、透明、规范。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点金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地方立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合同签订和信访、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出台《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号等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建立信息采集、发布和系统维护更新等管理机制。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印发《关于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的通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报备、公布等各项工作制度,尤其注重把合法性审查作为规范性文件出台的重要步骤,建立起政策法规“规划—制定—审查—决策—颁布—解读—执行—评估—反思”的完整流程,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抓好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定期清理制度,及时对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互联网+监管”,出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细化行政执法流程和环节,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逐步推进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其他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订和适用。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结合,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手段。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能源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双随机”能源监察工作,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重点开展落后用能工艺和设备淘汰情况监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察、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监察和高耗能行业专项监察。三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四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相关做法在绍兴市委政协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5.持续加强学法普法工作。一是加大学法力度。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法治建设。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落实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基层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增强领导和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2019年,委党组通过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依法执政讨论。鼓励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全年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28件;依法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3件。二是普及法治观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完善委普法责任制。深入贯彻“七五”普法规划,重点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2019年度新提拔干部宪法宣誓活动,邀请安全局讲解《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办法》。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依托绍兴市发改委门户网站、“绍兴发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开展网络普法宣传;加强委法治建设信息宣传报送,进一步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信息来源: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