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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22M/2020-2239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对口支援与帮扶处 成文日期: 2020-04-14
主题分类: 综合类 发文字号:

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0-04-14 10:36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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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和措施

责任单位

整改落实情况

公示时间和

反馈电话

1

具体问题第十五条:燃煤锅炉淘汰是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重点攻坚任务,督察发现上虞区丰惠镇恒丰光电机械附件厂仍存在明令禁止的“黑锅炉”,燃煤小锅炉淘汰仍不彻底。

整改目标:对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一台,淘汰一台。

整改措施:

1.实施淘汰拆除。上虞区已依法拆除恒丰光电机械附件厂明确禁止的燃煤小锅炉。

2.开展“清零”行动。2019年8月底前组织各区、县(市)对相关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检查企业是否仍有10蒸吨/小时以下应淘汰而未淘汰燃煤锅炉存在的情况,对排查出的燃煤锅炉,立即进行淘汰整治。

3.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和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建设,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已淘汰燃煤锅炉开展全面梳理自查,加强后续监管,确保彻底淘汰。

市发改委,上虞区委、区政府

  已完成

  一是严格落实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针对省环保督察发现的上虞区丰惠镇恒丰光电机械附件厂仍存在明令禁止的“黑锅炉”现象,加强与上虞区的协调配合,责令上虞区丰惠镇恒丰光电机械附件厂立即停产停业,淘汰燃煤锅炉,拆除所有生产设备。2019年4月18日,已完成燃煤锅炉拆除工作。

  二是于2019年7月开展高污染燃料锅(窑)炉淘汰“清零”行动,要求各地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相关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企业是否仍有10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应淘汰而未淘汰的情况,是否存在高污染燃料锅炉复燃的情况,一旦发现此类情况,要立即予以纠正。经各地排查并书面反馈,未发现存在应淘汰未淘汰的“黑锅炉”。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2019年9月,联合经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各区块锅炉淘汰改造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进展情况和改烧生物质的锅炉仍使用燃煤的情况,确保不出现锅炉“复燃”现象,督查中未发现生物质锅炉使用燃煤或是已淘汰锅炉重新启用情况。

公示时间:

4月14日-4月20日

反馈电话:0575-85150733

2

具体问题第三十六条:能源“双控”落实不到位,煤炭消耗占比过高。2017年,绍兴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长5.4%,单位GDP能耗下降1.6%,未能完成全年下降4.1%的节能降耗目标,省级能源“双控”考核结果不合格。2018年,全市纺织、化工等八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比79.2%,规上用煤总量(扣除省统调用煤)877.4万吨,能源结构偏煤的情况仍未改变。柯桥区是化纤、印染等行业及热电用煤的集中区域,能耗占全市49.1%,煤炭消费占全市的61.5%,采用柴油货车运输煤炭的比重依然过大。

整改目标:2019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4.9%以上,2018—2019年累计削减煤炭消耗量15万吨以上。

整改措施:

1.落实目标责任。将节能责任落实到各区、县(市),严格考核奖惩。加强工作督查,定期对能源“双控”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能源“双控”指标落后、节能形势严峻的区域,督促其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切实落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开展专项行动。开展整治重点用能企业违法用能、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非工单位节能监察等三大专项行动,对全市重点区域、重点用能企业用能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项目投产后实际能效指标与项目节能审查相关指标的吻合性进行监察,加大使用落后设备行为查处力度。

3.减少煤炭消费。深入推进煤炭减量替代,严格控制区域煤炭消费总量,对新上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推动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

4.优化运输结构。制定出台《绍兴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0年)》,充分发挥我市内河水网先天条件以及铁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比较优势,创新多式联运组织模式,积极引导大宗货物运输“公转水”“公转铁”

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党委、政府

  已完成

  一是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订2019年全市能源“双控”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年度能源“双控”目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加强督查通报。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例会”制度,对节能形势严峻的区域进行约谈,要求其及时采取措施,并落实整改。加强应急管理。制订出台《绍兴市能源“双控”预警应急处置预案》,实行“红、黄、绿”用能预警制度,对连续两个季度预警等级为红色的区域,实行高耗能行业项目暂停批准或核准。    经市统计局初步测算,我市能够完成2019年单位GDP能耗下降4.9%的节能目标。

  二是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违法用能执法、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非工单位节能监察三大专项行动,对全市重点区域、重点用能企业用能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项目投产后实际能效指标与项目节能审查相关指标的吻合性进行监察,加大使用落后设备行为查处力度,2019年累计监察220家重点用能单位,同比增加83%。

  三是加强煤炭减量替代,严把耗煤项目准入关,禁止审批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禁燃区内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督促各地做好光伏备案并网、质量监管等工作,全市2019年新增并网装机容量205.7兆瓦。根据市统计局初步计算,2019年我市规上工业煤炭消耗量比2017年减少15.4万吨,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四是加快调整运输结构,2019年完成水路货运量1510.76万吨、港口吞吐量2086.4万吨、集装箱港口吞吐量62210TEU、内河集装箱运输量33552万TEU,分别同比增长6.30%、13.4%、197.6%和56.6%。开展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工作, 2019年全市淘汰老旧营运车辆1595辆,完成全年任务133%。


公示时间:

4月14日-4月20日

反馈电话:0575-85150733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