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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必看!这样做医保待遇最惠民!

发布日期:2020-04-27 09:52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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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

在医保报销这事上还有不少学问

有很多方面值得我们注意

小编结合绍兴市医保相关政策

在这里给大家介绍几个医保小技巧

让你的医疗费用报销最大化

  1、看慢性病去基层,报销比例大有提高

  按照《绍兴市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绍市医保〔2019〕26号)文件规定,从2019年7月1日起,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12种慢性病纳入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范围,并将慢性病门诊治疗范围扩大到定点医疗机构和指定定点零售药店。患有12种慢性病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慢性病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在市内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医疗的,报销60%(其中肺结核报销70%);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15%;在指定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报销15%。

  另外,根据《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从2019年11月30日起,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绍兴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比例为50%。

  2、选择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如果你去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或购药,医疗费用就不能报销,只能自己承担。

  那为什么有人选择了医保定点药店,买药还是不能报销呢?

  因为只有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可以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只能自掏腰包(上述12种慢性病参保患者除外,指定定点药店已开通了刷卡服务)。

  3、先低后高,报销金额多

  选择了定点医疗机构后,也不代表你就能够享受最高的报销比例。我们引导“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就医格局。按照《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2019年1月1日起,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无论是职工医保还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在7日内转诊到统筹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举个例子

  在职职工小张先在越城区某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首诊,7日内转诊到越城区某定点大医院,此时小张看病交费时医保系统结算就自动将报销比例提升至70%。

  重点:小张若不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而直接去大医院仅能报销65%,7日内从基层医院转诊到其他定点医院,报销比例提高5%。

  4、报销有起付标准,过了才能报

  医保报销待遇有起付标准与最高支付限额。只有自己先掏的钱达到起付标准后,才可以报销。同时,最高支付限额的意思就是一个医保年度内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超过部分无法报销。

  ● 比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起付标准为4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0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00元。门诊规定病种400元。

  5、不要私自转院

  假如有些疾病,要去绍兴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医疗的,得先申请办理转院手续,不然转外就医的自理比例再提高10%。

  温馨提醒

  ①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赴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普通门诊无需办理转院手续。

  ② 办理转院手续大家在我市的定点医院就可以办理哦,无需再跑医保经办机构啦!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