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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监管宣传(六)欺诈骗保行为“零容忍”

发布日期:2020-04-27 09:56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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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是百姓的“救命钱”

医保基金监管事关群众“救命钱”的安全

  目前国家在大力打击欺诈骗保,以下这些都是欺诈骗保行为:

  1 、定点医疗机构的骗保行为有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6.挂名住院;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等。

  2 、定点药店的骗保行为有

  1.盗刷社保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等。

  3 、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

  2.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

  3.非法使用社保卡,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等。

  4、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

  3.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

  对欺诈骗保行为,可以通过以下2种方式举报

  (1)电话,拨打绍兴市医疗保障局或各地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绍兴市医疗保障局:89115877;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89102755;绍兴市医疗保障局柯桥分局:84120127;绍兴市医疗保障局上虞分局:82029331;诸暨市医疗保障局:87593813;嵊州市医疗保障局:83276811;新昌县医疗保障局:86361360)

  (2)写信,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邮寄至绍兴市医疗保障局或各地医保局。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