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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教育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 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精神,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关于在我省中小学学籍系统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管理”的通知》精神,切实推进控辍保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现将我局2019年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我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为确保“控辍保学”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多次召开“控辍保学”工作部署会,将具体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印发至各区、县(市)教体局,对“控辍保学”相关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二、列出清单、核查区分。
各区、县(市)教体局根据“疑似失学儿童情况首次信息比对结果名单”,分为“是否在本区、县(市)在籍在读”和“在读无籍的”两大类情况,通过学籍管理系统逐一核查。
三、动态管理,定期通报。
摸清全市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辍学学生底数,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省教育厅下发名单,定期向各区、县(市)进行通报。
我市共需核销647人,其中建档立卡609人。省教育厅分三批次下发核销名单(第一批647人,第二批497人,第三批16人,共计下发1160人次)。截至2019年9月23日,所有名单核销完成。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控辍保学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活动,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家长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辍,营造实施义务教育的良好环境,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五、部门联动,扎实控辍。
各区、县(市)政府为主,由教育部门牵头会同公安部门、民政部门、镇街等,明确工作职责、分解控辍任务,形成控辍保学合力。学校及时掌握控辍保学动态,采取一对一、人盯人的方法劝返辍学学生回校就读;对多次劝返没有效果的,通过民政、公安及乡镇街道等部门开展执法规劝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辍学学生全部返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