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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508J/2020-2151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0-04-30
主题分类: 综合类 发文字号: 绍公党发〔2020〕9号

中共绍兴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从严管党治警十项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1 11:4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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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分局党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市局各部门党组织:

《全面深化从严管党治警十项措施》已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绍兴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

全面深化从严管党治警十项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把显著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的从严管党治党效能,为全面构建现代警务模式、着力铸造“四个铁一般”绍兴公安铁军提供强有力支撑,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常态化理论学习制度。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自觉。建立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确定重点学习篇目,分层次、有系统的抓好通读、研读、精读。建立“四个一”学习制度,开展“一日一读”“一周一学”“一月一查”“一季一评”,培养民警勤学善思,提升理论水平。建立集中自学研讨制度,每季度确定1至2天时间,明确理论学习专题,集中自学、集中研讨交流学习心得。建立调研成果转化制度。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主题的贯彻落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调查研究,加强调研成果研讨交流,把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深化争当“专家型”中层干部系列活动,每位中层干部要结合岗位形成至少1篇高质量专业调研文章。

二、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警责任。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健全局党委牵头抓总、机关党委实施指导、基层党组织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年度党组织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明责、履责、尽责。完善三级联述联评制度,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述职,不断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责任意识。用好述职评议结果,把履行管党治警责任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充分发挥党建统领作用。找准机关党建工作定位,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按照党建引领、机构虚拟、实体运作的要求,在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中调整机关党组织设置,以业务关系为纽带,统一设立基层党委、党总支。充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基本精神,以机关党建工作三级结对共建机制为载体,组织市局与联系结对社区党组织、机关党委委员与联系基层党组织、市局机关党组织与联系基层科所队党支部共同签订结对共建契约,通过亮约、履约、评约等方式,积极构建契约化党建新格局。

四、抓实党支部提升工程。大力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优良传统,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支部分类指导,总结提炼支部工作法,科学精准施策,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以“五星双优”、党建服务品牌、党建示范点创建为抓手,以点带面、建强堡垒。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开展政治理论教育、法律和政策运用、警体技能、群众工作等培训,全面提升机关党员民警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五、建立常态化巡察指导制度。制定《中共绍兴市公安局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实现巡察工作常态化、全覆盖,确保每3-5年内对直属党组织巡察1遍。加强巡察工作队伍建设,明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联络员,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开展巡察工作业务培训,为巡察工作提供支撑。严格巡察要求,精准发现问题,严肃问题整改,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巡察工作实效。

六、实行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指导制度。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片区制度,结合机关党组织优化设置,划分党建工作片区,适时开展党建工作交流、联合主题党日活动,实现党建分片区同发力。开展优秀片区组织生活和党建活动实例评选、半年度党建亮点晒比、年度述职评议等,通过横向交流学习,力争每个片区都培育1-2个党支部建设示范点,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机关党委(纪委)委员每季度参加片区联系点的党组织生活不少于1次,每年至少形成1篇高质量的指导联系片区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工作报告。

七、完善队伍严管制度。深化队伍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活动,每月常态组织风险隐患和不放心人员摸排。健全监督“点检”、考评“晒比”、队伍监督管理联席会议等制度,建立“三张清单”,统筹纪检、政工、党建、法制、督察、信访、审计等监督管理部门力量,形成大监督格局。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民警与执法管理对象交往暂行规定》。认真落实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每年至少1次,党委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联系点班子成员、党支部委员与全体党员谈心谈话每年至少2次。

八、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完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方法,常态化开展新招录人员、新提任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建立健全典型违法违纪案例剖析通报制度,实行“一案一剖析”,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机制”。制作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民警,真正形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

九、强化典型引领制度。进一步完善典型发掘、培育、选树机制,固化“讲身边故事、学身边榜样”集体党课形式,编印全市公安机关身边的先进典型集,广泛宣传学习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让公安民警、辅警有更多的荣誉感、获得感。坚持平时和战时相结合,常态化开展“三个最佳”评选、“先锋工程”创建、“两优一先”推荐;完善战时党建机制,通过战时“党员先锋队”“党员先锋岗”“党员先锋标兵”评选及领导送奖上门等形式,进一步激励士气。

十、完善党建责任考核评估机制。加大对各部门党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加强班子建设、深化理论学习、履行“一岗双责”“三个先锋”、党员先锋指数、“五星双优”等方面的考察测评。局机关党委每月对各部门党建责任落实情况抽查指导1次,每半年度进行全面评估通报。年终结合年度考核工作,一并对各部门党建责任进行考核评估。党建责任考核评估结果作为“五星双优”考核的主要内容,纳入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