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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21K/2020-2150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20-05-09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字号: 绍市教〔2020〕20号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0-05-09 16:1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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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教体局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市教20198)精神,为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教育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结合我市一年来实施小学放学后托管服务情况,现就完善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健全准入机制

1.坚持自愿申报。小学校内实施托管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小学生是否参加放学后学校组织的托管服务,应由家长提出自愿参加的申请,学校审核把关。

2.服务强烈需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面向有“特殊困难、强烈需求”的家庭提供放学后托管服务,并统筹做好托管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

3.保障刚性需求。在其他常态情况下,托管服务应坚持有条件准入,统筹安排服务好放学后家长接送有困难、托管有需求的小学生,避免过于苛刻限制刚性需求和不加审核全盘接纳两种极端情况。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双职工且无其他家人照看的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予以优先保障

二、进一步优化托管服务内容

1.规范托管内容。托管服务内容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以学生自主活动为主,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和参加有组织的体育、健康、艺术、科普、手工等拓展类兴趣活动,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2.优化托管形式。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按行政班组班托管,实施最小单元的班级固化管理,防止不同班级的学生交叉。每个托管班应至少安排一名教职工负责管理。在其他常态情况下,倡导探索“本校教师为主、志愿者为辅”的管理模式,可尝试招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一定教育经验的退休教师、学生家长、社区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

3.提供延时服务。学校要做好对参加托管学生的情况分析,完善托管服务时间弹性化选择制度对托管结束时接送仍有困难的家庭,要因地制宜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三、进一步完善托管服务的安全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学校托管服务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托管学生的离校登记制度、交接班衔接制度。要加强对托管服务人员的安全培训,明确管理责任,做到托管服务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等部门落实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

2.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学校应严格按照有关受控规定管好学校“小门”,家长和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校。要合理制定托管学生分批错时放学措施,放学期间落实专人管理,避免出现家长校门口集聚现象。

 

 

 

                       绍兴市教育局

                       202059


信息来源:绍兴市教育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