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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分局打造先进典型培树工程激发队伍内生动力

发布日期:2020-06-11 11:0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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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分局把先进典型培树工程作为加强队伍管理和推动公安工作创先争优的“引擎”,通过“选、树、推、爱”四个环节,打造先进典型储备、培育、使用“全链条”工作体系,在全局逐步形成“学有目标、赶有方向”的争先创优氛围。

一、营造氛围,建立机制“选”典型。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该局党委高度重视典型培育工作,及时成立了先进典型培育工程领导小组,逐步建立和健全了以局党委统一领导、政工部门主导、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警种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典型选树长效机制,为发现、培育先进典型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建立制度保障机制。建立了局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先进典型制度,定期走访,与所队主要负责人及先进典型民警见面交流,及时、全面掌握先进典型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三是建立战时引领机制。在各项重要活动和敏感节点,建立表彰直通车,对在危急限重时刻冲锋在前、敢于担当、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发现、及时推荐、即时表彰、及时宣传报道,切实把战时的优秀民警和典型事迹挖掘出来、宣传出去,进一步增强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四是建立典型跟踪机制。始终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作为评价典型是否具有典型意义的标准。对老典型,坚持全程跟踪、抓巩固抓提高,对他们作出的新贡献、新业绩,及时跟进宣传,确保典型之花常开常艳。

二、管育并重,夯实工作“树”典型。一是注重日常教育。加大先进典型民警能力培训广度,特别强化业务技能、群众工作能力、新媒体推广等方面的培训力度,帮助先进典型民警把握时代脉搏、增强本领。二是注重日常实战。将业务部门反映的问题难点列为攻坚课题,由对应警种的先进典型进行攻克,组织先进典型民警参急难险重任务,促使做到在干中学、学中思、思中干,提升先进典型民警的成长速度,助推主业工作蓬勃发展。三是注重日常考评。建立先进典型民警的日常履职评价机制和考核办法,对选用到领导岗位的不放松管理,作为更高层级的先进典型民警继续培养;对未推送到领导岗位的先进典型民警,及时指出不足,明确方向,实行再培养再锻炼,加强先进典型民警队伍人才应用性和储备性。

三、丰富载体,深化宣传“推”典型。一是强化对内宣传。通过开展先进典型学习讨论活动、举办先进事迹宣讲会、表彰大会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扬公安先进典型。精心采编先进典型事迹材料,通过专题报道、专题片等形式,着力宣传身边的典型,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强化对外宣传。积极争取上级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主动占领宣传阵地,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集中宣传报道典型的先进事迹,不断扩大先进典型的感召力,达到“墙内开花,内外都香”的宣传效果。三是强化面对面宣传。适时开展面对面的交流,通过举办座谈讨论、演讲、现场交流等方式,组织先进典型面对面向民警介绍经验、宣讲事迹,与民警互动交流,使先进典型的事迹更加深入人心。

四、强化管理“爱”典型。一是严格管理,培育典型。建立健全了典型回访联系制度,按照荣誉级别,明确领导联系对象,切实加强日常的联系和指导,促使典型永葆先进性。二是谈心交流,关心典型。设立“成长导师团”,推动所队联系点领导、所队领导班子成员与先进典型民警结对,积极帮助先进典型出主意、想办法、定目标、明方向,防止出现思想滑坡、工作不力、示范作用弱化等问题。三是提拔重用,激励典型。充分运用立功受奖、提拔重用、等措施,在政治上对典型给予关怀,统筹把握民警晋升、空缺岗位选拔等时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选、使用先进典型民警,让业务过硬、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先进典型民警及时走上领导岗位历练。近三年,该局共50名先进典型民警被选拔到领导岗位。

信息来源:绍兴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