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绍兴市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绍兴市本级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并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绍市审调报〔2019〕25号)。审计结果表明,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逐步完善价款结算内控制度,不断规范价款结算工作,为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办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程价款结算委托审计招标未严格按规定执行问题。严格按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要求,对限额以上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对限额以下的实行年度招标。
2、关于招标标底编制不准确、不规范,影响价款结算问题。审价机构提供情况说明,经核实,未影响价款结算。
3、关于价款结算审计工程量计量误差大问题。我办已通知中介机构出具审计调整报告,并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工程尾款。
4、关于价款结算委托审计项目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督缺失问题。已出台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5、关于价款结算审计追加费用由施工单位直接支付不符合规定,存在较大风险问题。自审计后,追加审计费都改由建设单位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后统一支付给审价机构。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根据审计提出的建议,我办完善了相关监管制度,出台了《镜湖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对价款结算的管理和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管。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