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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72U/2020-903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外办(市港澳办) 成文日期: 2020-07-1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绍兴市外办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07-14 10:35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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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办机关党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按照工委年度工作部署和要求,聚焦“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职能任务,积极参与“培根塑魂”、“强基固本”、“凝心聚力”、“正纲严纪”、“继承创新”五大行动,巩固和深化运用巡察整改成果,积极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深化“五星双优”党组织创建,着力打造“忠诚、为民、务实、清廉、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更好地服务和促进我市对外交流的发展,为重要窗口建设作出贡献。

一、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促党建工作责任落实

1.完善落实十项制度。一是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制度;三是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四是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五是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慰问谈话制度;六是党员关爱激励制度;七是周一夜学制度;八是支部星级管理和先锋支部创评制度;九是党务公开制度;十是党员评议支部委员会制度。

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完善党组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员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强化党建主责主业意识,认真研究解决市委巡察中指出的问题,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落实。制订2020年度《“三级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各支部联系领导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建工作职责和要求,并抓好责任落实。参与和做好机关党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市委《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依靠党组的坚强领导和有力保障,充分发挥机关党总支和各支部的作用,配合党组做好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分析研究;配合工委做好机关党建督查。

二、以创建工作为抓手,促党建工作全面进步

3.创建五星级党组织。对照《绍兴市机关基层党组织“五星示范、双优引领”成效标准》,积极努力争创“五星双优”先进党组织。组织或参与横向交流学习考察活动,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4.搞好党组织建设。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强化规范基础,力促“堡垒升级”。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绍兴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抓好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组织力。深化开展“先锋支部”创建,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5.深化党建服务品牌。按照“五有”标准,着力建设和维护好“对外友好交流”党建服务品牌,扩大品牌的知晓度、提高认可度、增强美誉度。参与党建服务品牌评选。强化创新管理,参与“互联网+”党建,优化党建管理服务的精准性。充分运用好工委开设的“智慧党建”管理服务平台,深化党支部的应用。

三、以学习教育为手段,促党员干部素质提高

6.抓好政治业务学习。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定力,激发活力;组织开展“学习强国”、“绍兴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工委党建网学三个平台的学习,推进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水平的不断提高;每半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和开展支部每月一次的主题党日活动,促进政治业务学习与实践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建设;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开设“外事讲坛”,每季度举办一次,开展中外友好交流与合作等主题讨论。深化“跟着总书记读好书”活动,组织“读好书共分享”,交流读书心得体会,把好书推介给大家。组织学习弘扬“胆剑精神”,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新热情。根据外事业务工作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开展工作调研。组织参加工委等举办的各类学习教育培训。

7.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研判1次党员思想状况,结合党员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解决党员的思想问题。实施“六必谈”“六必访”,总支、支部委员之间、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之间每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落实市直机关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关怀帮扶和心理疏导,做到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爱、情感上关怀。对党工妇干部进行任前谈话,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党务干部专题交流座谈。坚持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慰问谈话制度。组织参加工委组织的庆祝建党99周年系列活动。适时开展离退休干部活动,对离休干部、困难党员进行关怀慰问。

8.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法规选编(2012-2017)》、《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规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要求党员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开展1次廉政专题学习和1次警示教育。

9.加强党建宣传工作。参与“互联网+”党建,充实本办网《机关党建》专栏内容,维护好“绍兴机关党建”网本办子网,建好本办“机关党建微信群”;及时向本办网和“绍兴机关党建”网提供党建信息,向工委“智慧党建”管理服务平台输入党建考评信息。对党建考评信息输入进行分工并实行季度督查。完成1个党建研究课題。

四、以重点工作为抓手,促外事工作创新发展

10.服务中心争先创优。强化服务中心和“最多跑一次”理念,激发“党建+中心工作”的新动能。发挥党组织的政治、组织和群众优势,组织开展服务中心争先创优的各项活动,特别是要紧紧围绕本办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聚焦第三届绍兴国际友城大会重大活动安排,致力推进我市外事工作和“国际范”建设。按照工委部署,规范组织参与“共产党员先锋岗”“先锋标兵”创建评选。实施好《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强化结果运用,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服务友城交流、服务出国出境、挖掘外事资源、开辟交流渠道”四项活动,宣传发动,凝心聚力,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同时深化推进“对外友好交流”党建服务品牌创建,立足外事工作职能,创出党建工作特色亮点。参加工委组织开展的“三个最佳”推荐评选活动,推进涉外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等中心工作。

11.引领助推抓好疫情防控。发挥机关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教育、引导、组织带领党员干部投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带头承担管控转运、复工复产、涉外服务、驻村社企服务等任务,常态化坚持、规范化处置、人性化服务、科学化防疫。

12.结对帮扶志愿服务。以党建为引领,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助力“三服务”活动。发挥涉外工作优势,开展外事为民服务,为企业、群众领事签证、领事保护、邀请外国人来华、出国境提供便利和服务。开展社区、村结对共建、结对帮扶、“三送”、“五水共治”和“五星达标、三A争创”、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提升等志愿服务,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深化市级河长制联系工作,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邀请结对共建社区、结对帮扶村工作人员参加我办工妇活动、党员参加学教活动。继续开展返乡走亲活动。利用挂联街道、结对共建社区、结对帮扶村资源,设立我办机关党员驿站。

五、以民主与监督为推手,促工作作风持续向好

13.强化党内民主与监督。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党务公开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及《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工作指引》。强化办机关党组织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党总支和党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作用。改进党务公开工作,细化党务公开的项目和内容,保障党员的知情权。按要求及时公布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组织党员学习教育、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以及党员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组织生活情况,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党员捐赠及其使用情况以及总支、支部自身建设等情况。鼓励党员干部积极建言献策,实现党内民主管理。

14.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行动和正风肃纪,推动党员干部在对党忠诚、为民服务、担当有为、求真务实、清正廉洁上争当先锋模范。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新形势下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制定并落实《办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配合抓好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加大教育管理和执纪问责力度,督促党员严格执行党员管理“十条红线”,进一步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制度、守规矩、勇担当”活动,筑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落实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15.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一是党组进一步重视机关党的建设,每年要专题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以“五星双优”为抓手,让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抓好党建阵地建设,增强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完成中心工作、深化“三服务”、做好驻村驻社驻企等方面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三是丰富党建活动,提高吸引力、参与度,注重吸收和发展优秀的年轻党员,补充新鲜血液。四是制定党员培养发展计划,实施一对一培养,充分发挥支部作用,在党员发展程序上,坚持做好党支部教育培养,做到好中选优,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六、以基层基础为支点,促党建工作落地生根

16.实行党建定期考评。对在职两个支部“先锋党支部”创建工作实行星级管理制度,每年度评定一次;对在职两位支部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实行年度述职评议;对每名党员实行党员“先锋指数”动态评价管理,并进行民主评议,在职党员每年2次、离退休党员每年1次。实施党员评议党支部委员会制度,每年度评议一次。

17.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强化政治统领、思想引领,加强活动阵地建设。根据工委《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四个规范”标准,进一步建设好党员活动室实体阵地,按照“四个到位”标准建设网络阵地,使党员学习、宣传和活动的阵地规范化、标准化,同时增强组织生活仪式感、实效性。

18.加强党费、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以及《绍兴市市级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收缴使用管理党费、管好用好党员活动经费,加强党费、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计划性。

19.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以党建带群建,增强工妇组织活力;督促指导并支持帮助工妇组织开展活动,发挥工妇组织的作用。引导干部职工围绕工作中心岗位建功,为我市对外交流发展作出贡献。联合工、妇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组织参加“四季有你”暖心系列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崇尚文化,提高文艺素养,快乐健身,培养健康身心。




中共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2020年7月8日                                               


 


信息来源:市外办(市港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