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三举措”助民办幼儿园共渡疫情难关

发布日期:2020-07-15 10:13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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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社会保险费用减免等政策。根据幼儿园性质分别兑现免征或减半征收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等政策;受疫情影响出现严重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二、落实房租减免政策。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对于承租小区配套幼儿园办学的民办幼儿园,出租方为区教体局的,免收因疫情停学期间租金;出租方为其他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协调相关单位免收或减免因疫情停学期间租金;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减免租金等。

三、统筹做好物资供应等工作。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民办幼儿园防疫物资保障纳入系统保障体系,由区教体局统一采购调配的防疫物资,民办幼儿园也相应保障;由公用经费采购的防疫物资,则民办幼儿园按需自行采购。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