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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第202007期)

发布日期:2020-07-24 15:4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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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上半年消费投诉公示

 

2020年上半年,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机构改革,加快推进消费维权热线平台整合,围绕“放心消费聚焦维权”主题,深化推进“放心消费在绍兴”行动,积极融入“满意消费长三角”建设,加强源头治理,突出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夯实基层维权基础,拓展社会维权网络,提升消费维权效能,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投诉举报基本情况

2020年上半年,全市系统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除全国12315平台外)18761件。其中,投诉11092件,举报5642件,咨询2027件,涉及争议金额1019.33万元,挽回消费者损失金额684.86万元。按来源分类,12345转办13662件,来电3708 件,来信56件,来人来访受理101件,其他1974件 ;受理的消费投诉件11092,已处理的消费投诉10811件,办结率为97.47%,成功率为95.98%。(见表一)

表一:

受理投诉(件)

办结率(%

调解成功率(%

挽回损失(万元)

11092

97.47

95.98

684.86

二、投诉举报涉“疫”情况

2020年上半年,共受理涉疫投诉907件,举报 564件,咨询325件,涉及争议金额294.75万元,挽回消费者损失金额119.19万元,办结率为100%,成功率为 95.99% 。涉疫投诉举报件主要问题有:口罩问题,共计 849 件;餐饮退订问题,共计306件;农副产品问题,共计232 件;防疫措施类,共计37件;复工复产类,共计25件。(见表二)

表二:

受理涉疫投诉(件)

受理涉疫举报(件)

受理涉疫咨询(件)

办结率(%

挽回损失(万元)

907

564

325

100

119.19

、投诉举报分析

(一)消费投诉总量略有上升。2020年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有效投诉11092件,受理数量比2019年上半年有所增加。究其原因,一是年初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口罩等防疫用品、农副产品等日常生活用品的价格、质量类投诉增多。二是随着社会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落实,行政部门反应迅速,消费投诉处理落实到位,使得维权意识深入人心,通过行政途径开展维权成为广大消费者的首选。

(二)合同类投诉量居高不下。合同类投诉一直是投诉的热点,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合同类投诉更是居高不下。一是因疫情的突发,餐饮、旅游、婚庆和教育培训等行业的退订量急剧上升,导致因定金难退的合同类投诉量增加;二是因为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正常后,部分商家因疫情冲击仍未恢复正常经营,或是因经营亏损出现跑路的现象,导致预付卡(部分区县市局在实际处理预付卡纠纷)无处可用。预付消费投诉问题突出存在于美容美发洗浴、文化娱乐健身、教育培训等行业。

(三)涉疫投诉举报呈下降趋势。2020年上半年共受理涉及疫情的各类投诉907件、举报564件、咨询325件,占总受理量的9.57%。其中,涉疫投诉主要包括因疫情导致餐饮、旅游、婚庆、教育培训和住宿等退订的合同类投诉,以及口罩类消费纠纷;涉疫举报主要包括涉及防疫用品(口罩、温度计和消毒液)和生活物资(粮食、肉、蔬菜)等违反价格管理法规,以及关于防疫隐患的举报。随着疫情趋于平缓,涉疫投诉举报量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消费投诉已逐渐回归正常。下一步如何实施消费市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落实促进消费举措提振消费信心维护消费安全,是当前政府相关部门的核心任务。

)价格问题较为突出。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量增加,价格上涨而引发的投诉举报问题较多;同时,春节与疫情叠加,消费者和商家囤货居奇而引发农副产品价格上涨、哄抬物价等情况也时有发生。复工复产以后,停车收费问题也一直是价格投诉举报的一大热点。

四、案例分析

案例一:直播带货,小心反被带“祸”

 

【案情简介】

3月16日,柯桥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一起关于直播带货的投诉。张女士于今年2月份在某直播平台上的一家服装店购买价格1500余元的衣服。张女士在收到第一批商品后发现衣服存在质量问题,联系店家要求退换货处理,但店家迟迟未发剩余商品也不退款。无奈之下,张女士根据店家在平台内的经营资质,拨打了12345热线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柯桥区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经过与商家耐心的协商,商家同意给消费者换货,消费者表示认可。

【案例评析】

为避免直播带货反被带“祸”,柯桥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一是选择可靠的直播平台。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有责任义务,自觉强化诚信规范经营,加强直播内容监督,及时处理不良直播行为。二是选择可信的卖家。直播平台内的经营者应办理营业执照,出售食品应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选择质量有保证和售后有承诺的卖家,往往不易出现质量问题,有更好的“三包”服务承诺。三是理性选择商品。消费者直播购物时要货比三家,不要轻信网红效应。四是理性固证维权。消费者要培养存证意识,要及时采取截屏、保存直播视频等聊天记录,付款后要保留好消费凭证;收货时,要仔细验对商品,确定外观没有破损后再签收。若遇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与商家无法协商解决时,一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维权。

 

案例:疫情暴发停酒席,消费维权退定金 

【案情简介】

2020年春节前,消费者寿先生在诸暨市某餐厅订了一桌酒席,准备于大年初五前去消费。之后因疫情影响,寿先生向商家提出取消酒席,并要求退款。该餐厅表示酒席可以取消,但寿先生之前付的1000元定金不能返还。寿先生认为餐厅的行为不合理,在与商家协商无果后,拨打12345热线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诸暨市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该餐厅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说明情况后,该负责人表示其餐厅坚决响应国家号召,为之前所有订了酒席的顾客退还定金。之前与寿先生对接的员工因不清楚此次疫情的影响及国家的号召,误以为根据餐厅的规定不能退定金,故造成了寿先生的不便。该负责人表示会向寿先生致歉并退款,同时做好员工的教育工作。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此次疫情的影响属于不可抗力,故本案中寿先生对商家提出取消酒席并退还定金的要求有法律依据,予以支持。但如果经营者因此而受到损失且有相应证据证明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损失的承担,消费者也应当合理承担部分损失。

 

 

说明:1、上述公示数据不得用作广告宣传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