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罕见病药品因为治疗人数有限,价格高昂,让患者及其家庭承担了巨大的医疗和经济负担,受到各界高度重视。
我省率先将戈谢病、渐冻症、苯丙酮尿症等3种疾病纳入罕见病保障范围,迈出了探索建立罕见病保障机制第一步;为更好适应人民群众对罕见病保障机制的需求,2019年12月30日浙江省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浙江省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19]25号),要求建立完善罕见病医疗保障机制。
我市在省局统一部署下,经过医保信息系统紧张改造,于2020年6月8日在全省范围率先实现罕见病用药直接结算!
如何实现直接结算?
1.登记备案
(1)符合保障对象条件:首次确诊时,已获得浙江省户籍满5年的我省参保人员;年龄不满5周岁,浙江省户籍,其生父母一方为浙江省户籍满5年的我省参保人员。
(2)疾病诊断:选择指定诊断医院中的1家进行诊断,并由该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每年复检一次。
(3)备案登记:由诊断医院为患者办理登记备案,填写患者身份、罕见病及用药信息,并根据患者意愿选择一家治疗医院。符合备案条件的自动完成审核,无法判断的,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在省备案系统中人工核定。
注:政策出台前已在参保地备案系统中登记备案的罕见病患者,经参保地审核,符合罕见病用药保障条件,由参保地经办审核后将备案数据导入省备案系统。
2.定点治疗
依据病情选择以下指定医院中1家作为治疗医院:
浙江诊断医院(3家):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绍兴指定治疗医院(2家):绍兴市人民医院★、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部分地市指定治疗医院:嘉兴第一医院、金华市中医医院、丽水中心医院、台州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戈谢病)、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苯丙酮尿症)。
( 注:截至发稿,标★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开通直接结算。)
3.用药范围
用于治疗戈谢病、苯丙酮尿症、庞贝症、法布雷病的科望、思而赞、美而赞、法布赞等。其中美而赞、法布赞自2020年7月1日起纳入罕见病用药保障支付范围。
4.刷卡结算
罕见病用药费用刷卡结算时,患者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其他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指定治疗医院直接结算。
罕见病用药保障水平如何?
1.罕见病用药保障:按照自然年度结算,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药品费用,实行费用累加计算分段报销,个人负担封顶。0-30万元,报销比例为80%;30-70万元,报销比例为90%;70万元以上费用,全额予以报销。
2.医疗救助:罕见病用药报销后的剩余费用,符合医疗救助条件人员可进行“一站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