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602ZF580001/2020-2254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沥海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0-08-26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 | 沥工委〔2020〕38号 |
各村(居)、机关各线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市信访“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意见》、《2020年越城区信访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信访为民、依法履职、事要解决的基本原则,努力做到诉求合理的问题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教育解释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三到位一处理”总要求,全面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和“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工作目标。现就沥海街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承办原则
(一)坚持线、片区别负责承办原则。按照有利于化解和疏导的工作要求,分三种情形落实承办责任:
1.对反映政策制定不完善、需业务线认定、需作出政策性解释及业务线牵头实施项目(包括事务性专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信访问题,由分管领导牵头、责任线办负责承办,片长及联村工作组负责协助。
2.对反映联系片(村、居)内因政策执行不到位、职责履行不到位及面上工作暴露出来的信访问题,由片长及联村工作组负责承办,责任线办及分管领导负责协助。
3.对反映街道、村(居)干部履职不到位、存在作风建设和效能行风建设等方面问题的信访事项,由纪工委、监察办及分管领导负责承办,相关责任线办、联村工作组及分管领导(片长)负责协助。
(二)坚持“一问一核实”现场调查原则。“一问”,即承办责任单位具体承办人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用电话联系信访人,问清信访人反映的具体诉求,主动作出回应;“一核实”,即承办责任单位认为通过电话联系仍无法问清信访人诉求的,必须随即派员赴现场进行实地查看,掌握实情,为后续化解和回复奠定基础。
(三)坚持同步接访原则。对5人以上赴街道集体信访或个别信访人采取吵闹、静坐、滞留等极端方式信访的,在信访办出面接待的同时,相关事权责任线办(联村工作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片长)必须同步出面接待,切实维护信访秩序,及时跟进化解措施。
(四)坚持牵头领办原则。因初信初访办理不到位,引起多次重复访(3次以上)、越级访(到绍赴省进京)、集体访、极端信访行为等问题,必须由分管领导(或片长)直接负责承办。
(五)限时办结原则。电话、网络形式的信访事项,必须在一周内办结并出具答复意见;来信、来访的信访事项,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出具答复意见。
二、进一步强化机制和平台建设
(一)全面强化“2211”工作机制。即建立主要领导“两签”(交办签、办结签)、事项办理“两办”(代办员代办、分管领导督办)、基层单位每周一会商、信访事项每件一回访工作机制。通过强化落实“2211”工作机制,形成解决基层信访问题的闭环,确保信访问题在产生的初始阶段处理化解到位。
(二)建立信访问题预警工作机制。针对多次重复访(3次以上)、越级访(到绍赴省进京)、集体访、极端信访行为等问题,由街道信访办对责任线(办)主要负责人、联村工作组组长发放《信访事项预警提醒单》,同时抄报街道分管领导(或片长)、主要领导。责任线(办)、联村工作组在收到《信访事项预警提醒单》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再次作出调查核实,剖析问题原因,会商化解和稳控方案,及时落实化解、稳控工作措施,确保信访问题不反复、不反弹。原因分析、化解、稳控措施落实材料经分管领导(或片长)审阅签字后报街道信访办。
(三)完善信访代办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区信访联席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域信访代办制度的实施意见》,把“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理念引入信访工作,立足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初信初访问题。按照“帮思想引导、帮政策解读、帮困难解决和全域代办”的“三帮一办”工作机制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信访代办制架构和路径,出台信访代办件工作清单,调整充实信访代办员队伍,建立信访代办考核奖惩体系,做实街道、村(居)二级信访代办工作,确保代办率达到50%以上,办结率和满意率分别达到100%和95%。
(四)坚持执行包案化解工作机制。对多次重复访(3次以上)、越级访(到绍赴省进京)、集体访、极端信访行为等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在坚持落实分管领导(或片长)牵头领办的基础上,要严格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承诺息访、包教育稳控的“五包责任制”。承担包案化解的分管领导(或片长)要牵头召开专题分析会,查找问题症结,研究化解措施,主动约访听取诉求,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有效推进化解工作,努力提升化解实效。
(五)明确应急处置责任落实机制。对信访人赴区、市、省、国家四级信访部门及相关部门上访并要求劝返的,或者在重大节会期间(特别是等级响应期间)上访并要求劝返的,一律由片长牵头,联村工作组、所属村干部和事权线办干部、公安派出所民警组成应急劝返组负责劝返。劝返回来后,由片长牵头会同公安派出所在第一时间落实约访(或约谈、法制谈话、训戒、查处侦办等相关措施),及时跟进化解和稳控措施,确保不出现重复上访。
(六)建立班子成员定点接访机制。街道班子成员要根据信访办的每周排班情况(周一至周五,原则上为当天的带班领导),主动到街道信访接待室开展定点接访工作。每位班子成员要认真抓好当天的来访接待工作,仔细听取信访人诉求,牵头分解落实化解责任,适时组织开展现场办公,努力确保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在街道本级。信访办要协助班子成员抓好接待登记、现场会商、跟踪落实等工作,确保定点接访取得实效。
(七)建立考核奖惩机制。为全面压实各责任线办、村(居)信访工作责任,将信访工作责任纳入街道党工委对线办、村(居)目标责任制考核,并采取季考评、年考核的办法实施,出台信访工作专项考核办法,明确扣分、加分项目及奖惩机制,切实提升各线办、村(居)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度,营造主动应对信访、化解信访的工作机制。
(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信访超市)建设。认真贯彻全省、全市、全区有关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信访超市)建设精神,集中整合综治、人民来访、调解、投诉举报、社会治理、司法服务等功能,建立形成一条龙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平台,确保在10月份之前建成沥海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信访超市)。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信访工作机制是维护街道正常办公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顺利推进的需要,各站办、村(居)及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切实端正思想认识,提高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维稳意识,真正将化解、疏导、稳控责任融入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形成点上化解、同步疏导、面上稳控的工作合力。
(二)进一步建立管业务与管信访同步落实机制。各站办、村(居)及广大干部(职工)要切实从源头治理出发遏制和减少信访问题,妥善评估和处置业务推进、信访诱发之间的矛盾,切实完善各项业务工作推进机制。对已经发生的信访问题,各责任站办、村(居)及广大干部(职工)要同步主动作为,要从认真受理、强化分析、提出措施上下功夫进行化解、疏导,严禁避、拖、推等问题发生,严禁因简单处置引发重复访、越级访,切实实现矛盾纠纷、信访问题解决在街道范围内。
(三)进一步规范答复意见。在承办信访件的同时,各站办、村(居)及广大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处理(答复)意见及结论”的出具。要紧密围绕信访人反映的诉求,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出具处理(答复)意见,严禁答非所问、避重就轻等情形产生。要充分对照研究政策依据、法律法规、调查事实等,合情合理合法的作出基本判断,努力争取让信访人获取满意的答复。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按照班子成员(片长)承担信访事项办理分管责任,各站办、村(居)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的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交办的信访事项敷衍推诿,导致矛盾激化并造成较大影响的;对工作失职、处置不当,导致群众多次重复访、越级访的;对群众合理诉求应当而且有条件解决而未解决的;对信访问题漠视不管,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等情形,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街道纪工委要强化对信访事项承办过程、办结结果、承办责任落实以及承办干部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督查检查,努力提供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中共沥海街道工作委员会
沥海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3日
抄送:越城区信访局
沥海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印发